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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牵出开卡团伙 多人因冒用身份证办卡转赃款获刑

2015年02月04日 22: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台州2月4日电(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张茹颖)网络诈骗集团骗钱后,拆分转移赃款需要大量银行卡,从而催生出专业的开卡团伙,给骗子“供货”牟利。2月4日,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个开卡团伙,其中的马某等4名成员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到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3年1月10日,广西宾阳的周某(已判)等人利用木马程序,盗取仙居留学生郑某的QQ账号后,冒充郑某以需要学习语言为名,向郑某的母亲骗取28万元。郑某母亲汇款后,周某等人将28万元钱分16笔转至不同账户,并成功取走。

  2013年6月初,这个诈骗集团的成员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交代了16个账户的来源。警方也顺势揪出了一个专门冒用他人身份证办银行卡的“开卡团伙”。

  团伙成员马某、马某某、曾某、张某都是广西宾阳县人,2012年10月左右,4人在老乡欧某(刑拘在逃)的邀请下,来到浙江宁波“淘金”。欧某并没有介绍正经工作,而是让大家拿别人的身份证去办银行卡给他,办一张卡30到50元报酬。

  于是,4人在欧某的带领下流窜宁波、金华、义乌等地,由欧某负责提供身份证、联系买家以及团伙成员的起居,曾某负责开车,马某、马某某、张某则负责去各大银行办卡。一个星期内,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了50多张银行卡。直到马某在金华一家银行办理时被工作人员识破,还被公安机关罚款了,4人才因为害怕打道回府。

  2014年上半年,因为QQ诈骗案发,为周某诈骗资金流转提供便利的马某等人也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马某交代,当时,虽然欧某没有明说办卡的目的,但是大家也能猜得到用途。“在我们老家网络诈骗泛滥,骗子需要很多银行卡用于转账,所以有不少人专门去办银行卡卖给骗子。”马某说,他们冒用的身份证,大多都是欧某从网上买来的。之所以同意干这件事,也是因为觉得在外地冒用别人身份证不容易被查到,即使被查顶多也就罚罚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马某某、张某使用他人提供的身份证,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侵犯了信用卡管理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告人曾某明知他人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到银行骗领信用卡,仍提供运输帮助,构成共同犯罪。根据4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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