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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环卫大爷VS鞭炮大爷 让谁先回家过年

2015年02月06日 09:36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

  新浪微博“@海不扬波1980”:社会分工不同,各自有责有权。切记不得将道德大棒乱挥舞。善良很好,只是应该多点理性思考。其实明明可以提倡谁放谁扫、支持绿色低污染烟花、限时段放,不放鞭炮就没有其他生活垃圾了吗,这种逻辑很荒诞。

  华商论坛网友“AlexPong”:放鞭炮是一种年俗,更何况“一刀切”的少放禁放还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解决早回家过年的症结最关键在于他们的领导和体制。提高环卫工待遇、完善养老保障,让老人老有所养回家才是根本。别让任何一个职业工种需要网民去为其发声。

  新浪网友“@兔宝贝”:这个国家距离法治社会还有太长的路要走。如果燃放烟花合理合法,而市政部门强行在此期间留用环卫工加班干活,而不给予相对称的报酬,那么责任在于燃放烟火的人吗?

  4日晚间,一张图进入搜索热榜,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被疯狂转发。图片中,两名年老环卫工夫妇手举“年轻人,少放点鞭炮!让我老伴早回家过年!谢谢体谅!”然而,当这张图片被疯传、呼吁少放鞭炮的同时,另一组图片“卖鞭炮大爷”、“卖扫帚大爷”也传播开来,“谁来让他们也早点卖完回家过年?”等质疑声音也出现,认为这种“少放鞭炮早回家”一味地同情弱者,存在粗暴绑架道德的嫌疑,同情心不仅掩盖了真问题,也模糊了背后的问责反思。

  要从不同群体的角度想问题

  媒体人—悠客:社会组织与社会秩序应有的逻辑与分工排序要区别开,否则就好比那个老故事,一位老太太有两个儿子、一个卖雨伞,一个卖布鞋,于是不管晴天下雨她都愁得茶饭不思。各位好心帮老太怎样才不用愁?

  包头晚报官微:如何看待不同人群的利益诉求?不能光看其是否合理合法,还要看其是否和他人的利益关联。环卫工和其他职业一样,就是一份正常的职业,一份不需要同情的职业。

  宁财神:以文明、环保作为禁止燃放鞭炮的理由,会不会同样可以推论出应该禁止春节呢?几亿人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迁徙,给道路交通、服务人员、设施设备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伴随着酗酒、暴食和赌博,以及红包的沉重压力,逼婚、比拼收入的心灵摧残,既不文明,更不环保。

  弱势群体待遇不公才是真问题

  吉林大学教师“@三分”:这个社会有太多的弱势群体需要关注。当木然地缴纳完自己的“良知”后,不禁开始反思,这些弱势群体的关怀和不公平现象的铲除,到底谁最该负起责任?毕竟民生的建设和巩固不可能一味地依靠民众的爱心来支撑。

  新京报—沸腾:同情是人性之美。但这张图中,同情心掩盖了真问题:第一,行政。由于缺编、待遇差、工作强度大,最辛苦的环卫工作普遍由农村老人承担,这本身就是一个悲剧。这张照片中藏了多少不正常的行政管理弊病?为什么不让那些当“二老板”的编制内“环卫大爷”们上街打扫,让年轻人痛痛快快地放烟花?第二,经济。鼓励大家不买鞭炮了,但是,卖鞭炮的人怎么办?他们要不要过年?目前各地卖鞭炮都是垄断,一个县往往以安全名义授权某个公司统一经销,个体户要向专营公司缴纳门票钱。如果大家都不买鞭炮,鞭炮生产商面临巨额亏损也无法过年。(段久惠)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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