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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被辞退的环卫工人泄露了什么秘密

2015年02月09日 13:0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

  对于62岁的环卫工郭保民来说,2月5日是个让他伤心的日子,这天下午,干了快七年环卫工的他和老伴都被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的一家保洁公司辞退,而辞退的主要理由竟是郭保民把女同事师某被车撞的事打电话告诉了媒体,“泄露了商业秘密”。(2月8日《华商报》)

  毕晓哲: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环卫工被车撞,不属于企业的财产权利,更不属于商业经营过程中应该保密的信息。因此,这家保洁公司在辞退环卫工时拿出来的“泄密”理由实在牵强得过分。

  李英锋:被辞的环卫工尽管未与保洁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他们与保洁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该享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保障。而保洁公司辞退郭保民夫妇的莫须有理由并不在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之内,这也就意味着,保洁公司辞退郭保民夫妇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郭保民夫妇的劳动权益。

  肖华:近些年来,很多地方的环卫保洁被承包,一些单位和公司为了更大利益,把承包到的保洁进行了层层转包。有媒体就曾报道,一些地方的编制内工人,往往花上几百元就能雇佣一些年老的农村临时工为他们工作,而自己则可以拿到更多的工资。只不过,现在雇佣一些年老的农村临时工的不是个人,而是公司。辞退环卫工的公司真正担心的是怕暴露这样的秘密吧?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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