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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反目打官司 法院:禁止儿子诉前接近母亲

2015年02月10日 10:02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

  母亲说:“我是真怕他!都快出人命了!”近日,儿子却说:“我就想从她那儿得到点亲情的慰藉。”母亲甚至在起诉儿子之前,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禁止儿子接近自己,并得到房山法院的支持。这是本市法院首次在母子之间发出“保护令”。一对母子为何反目?

  事情要回溯到很多年前。高女士和李先生因感情破裂,达成离婚协议,儿子李浩(化名)随父亲生活,高女士按月支付抚养费。因为种种原因,这对母子关系日益恶化,李浩16岁时,还和母亲发生激烈冲突,母子俩在生父的见证下,签订一份协议:由于李浩经常到高女士家中与高女士发生冲突,影响了后者的生活和身心健康,为避免事态恶化,高女士一次性给付李浩一笔生活费,视为已尽完抚养义务,同时,高女士此后不再见李浩,死后遗产也全部归现任丈夫方先生所有,而李浩也不许再以任何理由去高女士家,如有事需与她联络,由其生父联系。

  协议虽然签了,但渐渐长大的李浩仍然不时地去找母亲,导致二人关系更加紧张,高女士便准备以家庭暴力为由提起诉讼。

  高女士说,她与方先生再婚后,在李浩的暴力威胁下,曾被迫与方先生离婚,但二人最终选择了复婚。此后,为躲避李浩的骚扰,二人不得不四处颠沛流离至今。如今,李浩已经成年,并且独立工作,但多年来,依然多次到高女士和方先生夫妇的住所、工作场所以及方先生父母的住所等地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向二人索要财物,且索要的财物已经远远超过夫妇二人所能承受的极限。一旦二人不能满足李浩的要求,后者动辄辱骂,甚至多次损坏二人的财物。高女士夫妇多次向公安机关求助,但李浩没有收敛,最后连民警都骂,被以妨害公务为由处以行政拘留。

  高女士夫妇认为,由于李浩持续不断的胁迫行为,导致二人重度抑郁,生活惶惶不可终日,身心健康遭受极大伤害,李浩的行为已构成了家庭暴力。

  “在判决出来之前,我希望法院能保护我们。”高女士向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请求禁止李浩殴打、威胁、辱骂高女士夫妇二人;禁止李浩骚扰、跟踪二人;禁止李浩到二人的居所。

  考虑到涉案双方当事人存在亲生母子的特殊身份关系,法官最初仍劝导高女士慎重考虑她的诉求,在高女士的坚持下,最终,法院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支持了她的申请。

  法院把这份裁定送达给李浩的那一天,正是他行政拘留的最后一天。法官向他宣读了裁定内容,并告知他如果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这份裁定,李浩沉默了一会儿后哽咽着说了这样一段话:“我服从法院的裁定书,我肯定不再找他们俩,也不再闹事。但什么事都是相互的。不是我个人的过错导致今天这个结果。我不纯是找她要钱,我和我媳妇也给她花过钱。她这么多年没给过我什么关怀和温暖,多少次让我寒心。我找她这么多次,就想从她那儿得到点亲情的慰藉。你不知道,有的时候,我坐在出租车上,到地儿了,都想再给司机10块钱,就想找人听我说会儿话。”

  据悉,高女士近期将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方珊)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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