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立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
张桂芳在广州团讨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建议
昨日,省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参加广州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张桂芳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权履职,扎实开展工作,积极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对今年工作提几点建议。一是督促政府建立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制度。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需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包括从政府工作环节建立相关制度,明确重大决策范围以及向人大报告的方式、程序和责任等事项。二是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围绕完善乡镇人大会议制度、合理配置工作力量、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能作用、增强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乡镇人大工作。三是进一步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
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对代表本人同意公开的建议,及时向社会公开建议内容和办理情况;改进办理工作评价方式,探索对办理工作进行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四是加强立法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省委提出的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比例的要求,指引我省地方人大落实好这项工作;加强对全省人大系统立法队伍培训工作的统筹,帮助新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市人大提高立法能力;落实省委提出的探索建立高校与立法、执法、司法部门人员互聘制度,从省级层面统筹推进互聘计划的落实。 (记者杨洋、陈昕宇、廖靖文、林霞虹、徐静、李大林、申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