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云浮温某伪造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亿获刑9年

2015年03月05日 20: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云浮3月5日电 (黄耀辉 周洲 庄云生)广东云浮市温某洪因伪造、变造、买卖国家公文、证件、印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7.2亿元(人民币下同),日前被该市云城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9个月。

  云浮市警方发言人5日对外表示,该案涉及广东深圳、佛山、江门、云浮,以及安徽省等地70多人受骗。

  据警方介绍,2012年9月,警方在侦办该市云城区男子温某洪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案件中,发现温金洪以高息向社会上的不特定人员大量筹集资金的行为,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嫌疑。

  经警方侦查,2009年底、2010年初,温某洪大量购买土地建厂房,实为炒卖土地,需要大量资金。温某洪在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月息2分到10分不等的利率高息向他人借入资金,并向借款人出具借条或签订借款合同。

  2010年6月前,温某洪将高息借入的钱用于购买土地及建厂房,运作前期,温某洪均能如期支付利息,因借高利贷的人数和金额越滚越大,温某洪就采用“借新债还旧账”的方式进行运作,至2011年5月份不能正常支付本息。

  警方称,截至2011年9月案发,温某洪交待共向外界借入的资金约有7亿元的本金,涉及的私人借款70多人。经警方调查取证,查实温某洪向私人借款金额约7.2亿元,支付的利息超过1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8亿元。

  警方提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具较强的迷惑性,受“高额回报”,易致人当受骗。(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