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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老板自掏腰包救下被捕蟒蛇 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2015年03月25日 15: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广西老板自掏腰包救下被捕蟒蛇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图为被捕蟒蛇。 张广权 摄
图为被捕蟒蛇。 张广权 摄

  中新网贵港3月25日电(张广权 覃小栩)广西贵港市一老板自掏腰包从当地一农户手中买下一条被捕的蟒蛇欲放生。这条蟒蛇长约2.7米、重约19斤,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日前,记者辗转找到了救蟒蛇的好心老板。

  在他的店铺里,记者见到,这条蟒蛇被装在一个透明网袋里,蛇身盘踞,全身呈深褐色,看到不少市民前来围观,蟒蛇不时用力地扭动着身子,嘴里吐着红信,并发出“嘶嘶”声。

  据店铺员工介绍,这条蟒蛇是他的老板在林场救下的。“21号那天,我们上林地,看见一个农民骑着摩托车,(车上)吊着一个大袋子。我们就顺便问(了)一下。他说是蛇。我们都没见过那么大的蛇,就买回来。”店铺员工刁伯金如是说。

  刁伯金说,当时老板花了2000元人民币才从村民手中买下这条蟒蛇。随后,他们将蟒蛇送到动物园。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蟒蛇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他们尚没有资质养护这一珍稀动物。

  随后,他们联系了广西贵港市林业局。在得知市民救下蟒蛇的消息后,当地林业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了现场,并对蟒蛇进行了检查。“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广西贵港市林业局规划科科长李汉生表示,“贵港(之前)很少发现。”该林业局局长刘庆强表示,他们将会把蟒蛇交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进行健康检查,确认蟒蛇健康无误后,再选择合适的地方对其进行放生。

  当地林业部门也提醒市民,如果在野外遇到蟒蛇,应谨慎处理或及时报警,切勿轻易抓捕,以免被蛇咬伤;若误抓蟒蛇,应将其放生或是立即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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