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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震农房险试点难扩大 风险过于集中在政府和个人

2015年04月08日 17:28 来源:瞭望  参与互动()

  涉震农房险能“托底”吗

  我国巨灾风险保险赔付比例与发达国家差距巨大,过度依赖行政资源的救灾模式难以“包打天下”

  2013年芦山地震的发生,促动了四川涉震农房保险试点的诞生。经历两次强震的四川省在各方努力下,积极推动涉震农房保险试点,农户受灾后得到及时赔付,极大地缓解了灾后重建压力。然而《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发现,受基层财力所限,试点规模迟迟难以扩大,农村减灾压力、风险过于集中在政府和个人。

  基层和专家呼吁,我国巨灾风险保险赔付比例与发达国家差距巨大,当前地震风险不断增加,过度依赖行政资源的救灾模式难以“包打天下”,须下决心加大上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扩大地震多发区涉震农房险试点规模,为我国农村减灾引入“第三方力量”。

  “输血式”救灾难以为继

  近年来面对重大自然灾害,各级党委、政府能迅速集中行政资源,及时有力地实施救援和重建,使灾区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社会稳定,这一点在汶川大地震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但在巨灾频率和程度不断提升的背景下,行政主导的救灾日益显示不足——风险集中在政府和个人,难以通过市场调节进行合理分散,影响灾区恢复和长远发展。

  来自保监会的数据显示,在我国历次巨灾损失中,商业保险的补偿比例只有1%~3%,远低于全球平均30%和发达国家60%~70%的巨灾保险赔偿水平。

  以破坏性强震为例,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口援建、社会捐助等总额超过1万亿,芦山地震中也超过千亿。但通过保险业赔付分担的风险,汶川地震只有20多亿元,仅占地震损失的2‰;芦山地震也仅有1.5亿元左右,几乎可忽略不计。

  这种过度依赖行政资源的“输血式”救灾,不仅使得灾区群众风险意识淡薄,“有事找政府”成为惯性思维,而且地方政府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的干部甚至认为发生灾害后,“多跑几趟北京就可以了”。

  从汶川地震来看,农房重建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补助、个人筹集和金融贷款组成,其中政府补助平均为3万元左右。随着物价的上涨,当前农户建房成本基本在数十万元,但地震灾区与贫困地区具有高度重叠性,农户个人筹款往往十分困难,主要依赖银行贷款。而贷款来源也往往集中在一两家金融机构,不仅带来融资难、还款难,银行也面临信贷风险集中、违约率较高的困境。

  北京师范大学常务副校长史培军认为,我国巨灾风险管理的“举国体制”曾做出过独特和积极的历史贡献。但随着时代发展,过度依赖行政资源不适应“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国家发展方向,不利于财政预算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也不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涉震农房险艰难破冰

  在四川省保监局、成都市的共同推动下,2013年芦山地震发生后第八天,中华联合财险四川分公司就签订了第一笔“农村居民房屋保险”的保单,成为目前我国唯一开展涉震农房险的机构。

  该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杨耿告诉记者:“目前成都市6个区县35万户农户投保,承保农房面积5700多万平方米,涵盖地震、暴雨、洪灾等15个险种。”

  记者走访发现,这款涉震农房险在五大方面的探索值得重视。

  一是通过科学、合理的产品设计,实现“低保费、保基本、广覆盖”。杨耿介绍,保险按照农房所在地质条件、建房形式和建筑材质的不同,分门别类地设计保费,最低0.05%,最高0.25%,户均保额3万~5万元,农户平均只需交十几元的保费,就能获得基本保障。

  二是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杠杆作用。保费分摊采用成都市级财政70%、县级财政10%、农户自缴20%的方式,近1200万元财政资金撬动了158亿元保险保障。

  三是初步探索了“政府+市场”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杨耿说,当年赔付率低于150%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在150%~250%之间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和财政各承担50%;最高赔付率为250%,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确保了这种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为农村减灾引入了“第三方力量”,农户重建压力缓解。涉震农房险推行之后不久,成都市就遭遇了“7·9”特大暴雨洪灾的袭击,近2000户投保农户共获赔290多万元,其中最高为5万元。

  崇州市大划镇崇镇村余秀茹家的房子被暴雨冲毁后不到1个月,她就从中华财险四川分公司获得赔款4.6万元。余秀茹表示,以往受灾只有靠政府补助和银行贷款,现在又多出一块保险赔付,重建的资金压力小了许多。

  五是为今后我国大规模推行巨灾保险积累了经验和数据。中华财险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唐修亚表示,作为涉震农房险“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公司从刚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到现在掌握相关基础数据,形成一整套农房承保、施救、查勘、定损、赔付工作制度和推动经验,对我国今后建立全国范围的巨灾保险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缘何“两头热、中间冷”

  本刊记者在四川走访发现,随着近年来破坏性强震不断,农户对农房保险的意愿大幅提高,但由于仅有市县级财政参与,试点规模难以在短期内扩大。基层呼吁,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国务院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应抓住机遇,加大上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涉震农房险试点范围,为农村减灾增加“第三方力量”。

  芦山地震后,四川省保监局和中华财险四川分公司曾深入雅安灾区调查。超过80%的受访农户认为地震等巨灾对自己的房屋带来严重威胁,高达97%的农户表达了参与涉震农房险的强烈愿望,并有八成左右认为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对保费进行补贴。

  杨耿告诉记者,由于基层财力所限,目前公司的保险试点难以进一步扩大。原本设计的每个区县农房险覆盖率达到50%,但仍有部分地区因缺钱,只做到三成左右。除成都外,雅安市也在与公司联系,但能不能推开,现在心里也没底。

  从记者掌握的情况看,巨灾保险目前处于“两头热、中间冷”的尴尬境地:中央和省级重视程度很高,农户和保险机构也很积极,但中间的市县级政府困于财政压力,难以积极推动。

  针对日益严峻的地震形势,基层呼吁我国亟需在地震多发区扩大涉震农房险试点规模,并逐步通过立法等方式完善顶层设计,共同推动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是成立中央专项资金,并辅以省级、市县财政配套。四川多位保险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国家的政策导向十分明确,但基层最盼望的还是能有启动资金来撬动,可考虑通过专项资金的方式,对配套投入到位、准备积极的地区适当倾斜,调动基层积极性。

  二是参照政策性农险模式,建立中央、地方、农户分担的三级保费缴纳方式。唐修亚认为,涉震农房险是一种准商业保险,政策性很强,应纳入政策性农险范畴,减轻农户缴费负担,有利于迅速推广。

  三是逐步确立地震巨灾保险的强制性地位和普通居民的投保义务。四川省保监局局长赵衍亮认为,发达国家的巨灾保险体系均是以立法形式建立和完善,建议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将我国地震保险纳入法律框架,并根据不同地区的风险等级和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差异性的保险条款、费率和赔付标准。待取得经验后,再不断完善保险办法。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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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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