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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约定收到足够嫖资 卖淫女报警称嫖客偷钱

2015年04月14日 02:4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网上招嫖,因男网友交易后未给足约定嫖资,卖淫女恼羞成怒报警称现金被盗。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民警断案识破卖淫女谎言,最终该男女分别因嫖娼、卖淫被警方行政拘留。

  近日,女子王某来到海淀公安分局清河派出所报警,称自己与男网友在清河附近一路边见面时,被对方趁机偷走3000元。

  接警后,民警开展工作,在询问王某具体情况时,发现其回答前后矛盾,遂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工作。

  在对王某进行询问时,民警发现王某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不断有短信、微信进来,便对王某的手机进行了检查,发现大量的招嫖消息。

  王某最终承认自己与陈某在网上结识后,到宾馆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后因陈某未给足嫖资,于是她报警谎称现金被偷走。随后,民警将陈某抓获,经审讯,陈某对嫖娼一事供认不讳。

  原来,案发前一天王某和陈某通过网络谈好嫖娼价格为3500元,并约好第二天到清河附近某快捷酒店内进行性交易。

  次日,在酒店门口的银行ATM机上,陈某先取了500元作为嫖资交给了王某,并让王某看了自己银行卡内的余额,余额显示卡内还有3200余元。

  随后,陈某将银行卡和密码一同交给了王某。在验证了密码真实后,王某没多想便收下了银行卡。此后,两人在快捷酒店内发生了性关系。

  趁王某洗澡的功夫,陈某借口称单位有事便离开了。出了酒店大门,陈某有些后悔,便通过手机银行将给王某的银行卡内的3200元转走。

  王某离开宾馆后到ATM机取钱,却发现银行卡内仅剩几十块钱。意识到自己被骗后,王某给陈某发短信要嫖资,并威胁陈某如果不给就报警。心虚的陈某又给王某转去1800元,没拿到全部嫖资的王某一气之下就报了警。

  目前,王某、陈某分别因卖淫、嫖娼被海淀警方行政拘留。(记者周鑫)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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