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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非法捕鸟549只 构成犯罪均被判缓刑

2015年04月18日 02:5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天津农民郑某在北京市清河农场的棉花地架设粘网,带着儿子一起非法猎捕野生鸟549只(本报3月21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非法狩猎罪判处父子俩缓刑。

  46岁的郑某说,他得知天津市区有人收购野生鸟,活的用于放生,死的用于烧烤,每只3角到6角,他就想捕鸟赚钱。他在鸟市买了24片粘网、三四个自带鸟叫声的录音机。

  2014年9月20日,郑某开车到北京市清河农场,在棉花地里架设了200多米粘网。9月27日早晨,他带上21岁的儿子小郑一起去捕鸟。小郑留在车里看车,郑某布置好录音机后,每隔一个小时去收一次鸟。他们捕了数百只鸟后,放在后备厢里开车回家。因郑某路上超速被交警拦住,交警检查发现该车后备厢里有被捕获的鸟和粘网等物,将他们带回并移交森林公安。

  经鉴定,郑某非法猎捕的549只野生鸟中,85只属于北京市二级保护野生鸟类,已全部死亡;其余都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鸟类,大多数已死亡。

  法院认为,郑某父子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郑某是主犯,小郑是从犯。鉴于他们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处小郑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记者裴晓兰)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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