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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寄养3天结果腿瘫 宠物店称无过失不担责

2015年05月10日 14:5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
宠物狗寄养3天结果腿瘫宠物店称无过失不担责
泰迪寄养3天腿瘫了宠物店称无过失不担责

  我国尚未出台关于动物寄养的相关法律,律师称寄养前最好签订合同

  从云南旅游回到成都后,家住青羊区金祥路的李女士就一直在为“丢丢”伤脑筋。丢丢是她养的一只香槟色泰迪犬,一岁零一个月大。4月19日,丢丢第一次离开主人,被寄养到小区附近的一家宠物店。三天后,主人李女士再次见到丢丢时,它的两只后腿无力地瘫在地上,无法站立。宠物医院诊断显示,丢丢患上了神经炎。为了治疗丢丢,李女士花费了数千元。不过,宠物店未支付任何费用。为此,李女士既生气又不解:丢丢是在宠物店寄养期间生病的,宠物店难道不该负责吗?

  主人

  狗狗寄养患神经炎 半月治疗花数千元

  4月17日,李女士和朋友约好一起去云南旅游,临走前,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养在身边一年多的狗狗丢丢。因为丈夫在外出差,女儿也只有周末才在家,李女士将丢丢寄养到小区附近的一家宠物店。“店主就住在我家楼上,丢丢也在那里洗过几次澡,应该比较熟悉。”李女士说。4月19日下午5点,李女士的女儿将丢丢送到了宠物店。

  4月21日下午6点过,刚一下飞机,李女士就来到宠物店接丢丢。原本以为丢丢会像以前一样,给她一个热情的拥抱,但它却安静地躺在工作人员怀中,“有些没精打采”。李女士估计,可能丢丢正在生气自己几天没来看它。因为外面正下着小雨,李女士抱着丢丢回了家。然而,当她把丢丢放在地上时,却发现它的两只后腿无力地瘫在地上,怎么也站不起来。第二天,李女士找到宠物店的工作人员,一同将丢丢送到附近的宠物医院。经诊断,丢丢患了神经炎。

  5月9日上午,记者见到丢丢时,李女士正在给它喂药。一见到陌生人靠近,丢丢开始大声地叫起来。“它就是这样,有些胆小、怕生。”检查、输液、喂药、按摩……旅游回家后,李女士每天的“工作”就是治疗丢丢的神经炎。经过5天的输液治疗以及吃药,丢丢的病情有了好转,已经能够走路。“输液一天就要400元,比人看病都要贵。光是输液和吃药,这半个月就已经花费了3000多元。”李女士说,这笔钱全是她支付的。但是她却有些想不通:“丢丢送去的时候都是好好的,在宠物店待了几天就成这样了,难道他们不该负责吗?”

  店主

  狗狗紧张导致生病 拒绝支付治疗费用

  随后,记者来到丢丢被寄养的宠物店“心之旅宠物”。这家宠物店的寄养区有10多个房间,主要寄养泰迪、贵宾、比熊等小型犬。

  “狗狗是因为紧张才出现这样的状况的。”店长覃女士说,丢丢刚送来时,身体就紧紧缩着,并且不停地叫。“很多狗狗刚被送来时,都会有不适应,但丢丢却比其他狗狗更加严重。”覃女士说,丢丢寄养的3天内,一直都“很有戒备心”,“只要有人在,它就不会吃东西,但我把狗粮放在碗里,离开一会儿后,就发现碗已经空了。”

  不过,在被寄养的第二天晚上,丢丢就出现了抽筋的状况。“我们也及时和它的家人联系了。”覃女士说。李女士也证实了这一说法,不过,她认为,丢丢生病是宠物店照顾不周导致的。但是,覃女士坚持认为,这是丢丢不适应新环境紧张所致。因此,宠物店拒绝支付治疗费用。“如果支付,岂不是承认是我们的问题?”覃女士说。

  律师说法

  宠物店该担责吗?

  病因难定责任难分

  寄养前最好签订合同

  覃女士说,在寄养前,宠物店会要求主人在寄养告知单上签字。记者看到,告知单上,明确写着“对于宠物寄养后非因本门店工作失误导致的任何疾病、损伤、甚至死亡,宠物门店均不承担责任。若因宠物门店的工作失误导致寄养宠物在寄养期间死亡、丢失,宠物门店应给予寄养人相应经济补偿,补偿上限为2000元”。

  那么,丢丢生病是否是因为工作人员失误导致的呢?接诊丢丢的鸿爱宠物医院米医生说,神经炎是狗狗比较常见的疾病,其诱发因素也比较多,“病毒、紧张、劳累,甚至洗澡、打预防针都可能诱发。”

  由于丢丢发病的病因无法明确,而那张签有李女士女儿赵女士名字的告知单,已在接回丢丢时,退回给宠物店。“因此,想要明确责任,还存在一定难度。”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亮说,“但这个告知书属于格式条款,它免除了自己的义务,加重了对方的责任,因此这个条款是无效的。”

  王亮称,目前,关于动物寄养的相关法律还未出台,宠物寄养过程中一旦出现纠纷,寄养双方可能都会面临维权难。因此,他建议,在寄养宠物前,一定要签订寄养合同,明确各方责任。

  记者调查

  多数宠物店无寄养资质

  无需体检即可“入住”

  9日下午,记者走访了成都4家提供宠物寄养的宠物店,所有宠物店的工作人员都表示,只要狗狗是健康的即可寄养,无需体检即可“入住”。“我们初步检查一下就可以了,而且主人也舍不得把生病的狗狗送到这里来。”双楠街附近一家宠物店的老板说。

  只有两家宠物店明确,在寄养宠物前会签订书面合同。如果狗狗在寄养过程中生病了,谁来承担责任?互助路一家宠物店的老板信心十足地表示,“不可能存在这个问题!”建设路附近一家宠物店老板则明确表示,宠物店不会负责。

  记者也注意到,这4家宠物店都无从事宠物寄养的资质,只是在开展美容服务的同时兼营寄养业务。这些宠物店在工商局登记的经营范围,有“宠物用品,农畜产品;营养健康咨询服务;清洁服务”或者“宠物用品零售、宠物美容服务”,有的还只是“宠物用品”。

  温馨提醒

  认生的狗狗不宜寄养

  寄养前应先考察

  中国兽医协会宠物诊疗分会理事、华西宠物医院副院长李代兵表示,并不是所有狗狗都适合寄养。“狗狗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都会出现不适,年龄太小或者太大的动物,抵抗力较弱,适应能力也较低,最好不要寄养。”李代兵说。胆小怕生的狗狗也不宜寄养,“可能因为环境的改变情绪抑郁,甚至导致食欲不振。”

  李代兵建议,在寄养宠物前,首先要实地考察,确认宠物店手续合法,卫生环境良好,“宠物也要提前感受新的居住环境,最好让它和新伙伴先相处几天,以确定它能适应新环境。”(华西都市报记者 吴冰清摄影报道)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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