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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再变相审批

2015年05月20日 13: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兰州5月20日电 (记者 刘薛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20日披露,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各市、州要不折不扣地取消,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

  20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一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共55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暂不列入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项目1项,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审批项目1项,向市州(县市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向市(州)下放部分审批内容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7项,新增部分内容的行政审批项目1项,新增后与原有项目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1项,新增后向市州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项,将省级政府部门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省级政府部门保留1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为使审批事项规范运行对接到位,甘肃对下放市县的审批事项,要求相关部门尽快下放到位,同时,要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制定承接方案,确保下放事项全部落实到位。

  除了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这55个项目外,甘肃当日一并还公布了中央在甘单位第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24项,省级政府部门取消调整其他事项目录9项。

  其中,中央在甘单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6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1项,将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保留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对于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备案制管理事项2项,下放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取消部门内部管理事项6项。

  此次,甘肃省共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的88个事项,特别是省级自行清理后取消调整和下放13项行政审批项目,截至目前省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69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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