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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例“P2P”非法集资案告破 涉案金额逾4900万

2015年06月11日 15: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贺州6月11日电 (杨陈 汤雁芝)广西贺州市公安局11日通报,警方日前逮捕两名涉嫌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达4900多万元人民币,受害的373人遍及全国26个省份。该案也是广西首例利用P2P非法集资犯罪案件。

  P2P是“PeertoPeer”的英文缩写,译为“人人贷”,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P2P贷款不需要金融机构作为中间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业务往来都在网络平台上完成。网络作为第三方平台将小额的资金聚集,并向有资金需求的人群流动。由于贷款手续简便、难度小、成本低,P2P融资在网络时代迅猛发展。

  2015年1月,贺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陆续接到100多名民众现场或电话报案,称其在一家名叫“有钱贷”的P2P网贷平台上进行投资,怀疑自己遭到了诈骗。他们当中,少的投资了几百元,多的投资了80多万元。

  经警方侦查,“有钱贷”网络融资平台隶属于广西信亿银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董某新于2012年12月28日注册成立,2014年7月15日将公司转给犯罪嫌疑人左某强(法人代表为钟某)。该公司通过开设“有钱贷”网络融资平台,对外公开宣称是新型的P2P投资模式,即投资人通过“有钱贷”注册个人帐号,以投标的方式将资金出借给在信亿公司登记的借款人。信亿公司从中赚取手续费,并承诺支付投资者年利息22.6%的高额回报。但实际上,该公司吸纳的资金,除小部分以真实借贷形式借给他人使用外,其余融资所获均用于股东自己的企业或偿还个人债务、个人消费。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对P2P网络融资平台的操作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据警方统计,截至2015年初,“有钱贷”网络融资平台共有投资人373人,遍及北京、上海、广西、云南等全国26个地区,累计吸收资金达4900多万元人民币。

  据犯罪嫌疑人董某新、左某强供述,因为P2P是网络借贷的模式,标的发布者和投资人之间互不相识,资金的流向不公开,甚至连平台的是否具备资质都不明确,其正是利用该行业缺少监管的漏洞实施作案。

  目前,贺州警方正在抓紧案件查处工作,联合各地相关警力全力追缴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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