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聂案律师被诉诽谤罪 称法学家对聂案评论丧失道德

2015年06月17日 16:17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

  2015年5月2日,聂树斌案代理律师陈光武发文称法学专家洪道德对聂案的说辞违背了道德。为此,洪道德将陈光武以诽谤罪名告上了法院。今天上午,洪道德向法晚记者证实,海淀法院昨日已正式受理此案。

  4月28日,山东高院召开了聂树斌案听证会。洪道德作为法学专家代表,是聂树斌案件听证会听证成员,会后,《焦点访谈》在其节目中引用了洪道德对于此案的部分观点,引发了陈光武的不满。

  5月2日,陈光武发表了题为《洪道德教授 无道无德》的文章,称“一个把道德镶嵌进名字里的洪道德,竟然完完全全的丧失了道德”。在该文章中,类似这样批评洪道德的言辞比比皆是。

  为此,洪道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要求判决被告人陈光武诽谤罪。

  洪道德诉称,被告人有粉丝13万,其在信息网络上捏造事实散布并广泛传播,在其博客和微博的跟帖中,有大量对自诉人进行辱骂、诽谤甚至恐吓、威胁人身安全的跟帖,严重损害自诉人的名誉,该损害后果理应由被告人承担。

  从博客及微博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上看,截至证据保全日(公证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博客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12779次,微博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65878次,已经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14.7倍。

  博客转发次数达到183次,微博转发次数达到2939次,已经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5.2倍。

  对于洪道德的刑事自述状,陈光武向媒体表示,目前尚未看到洪道德的《刑事自述状》,并称如果洪道德正式向法院提出诉状,自己将按照法律途径正常应诉。(记者 唐李晗)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