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省国土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受贿案上诉开庭

2015年07月10日 08:41 来源:大洋网  参与互动()

  今天(9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受贿、滥用职权上诉一案,在广东高院二审开庭审理。吕英明一审认定其非法收受他人款物1900多万,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5750万,被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吕英明不服,去年9月5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现年52岁的吕英明是广东高州人。一审法院认定,其在担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等职务的1994年至2012年期间,非法收受柳玉初、冯广荣、张润仪等人现金、别墅、小汽车等款物合计人民币18368219.33元(其中的3284101.70元尚未实际交付)、港币10万元。吕英明通过帮助他人承包工程、在河砂开采中谋取利益、违法审批《河道采砂许可证》等方式,为西江流域盗采河砂团伙充当“保护伞”,导致西江流域河砂被大量盗采,严重危害防洪堤坝安全和周边生态环境,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在今天的庭审现场,广东高院200名处以上领导干部、省编办近20名处级领导干部和3名省人大代表到场旁听,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广东高院机关党委书记、政治部主任周玲表示,希望通过庭审观摩,让事实说话,提醒处以上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在实际工作中“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尤其是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工作提供良好的思想组织保障。(广州日报记者方晴 通讯员马远斌、纪红玲)

【编辑:查云帆】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