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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溧阳交通局官员被指强征农田打村民 当事人否认

2015年07月22日 11:2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网帖所发图片。

  日前,溧阳当地多个论坛上出现了这样一则网帖——《江苏省溧阳市交通管理局管理处高怀猛书记带黑社会征用土地时边打人边叫:“打坏给看,打死赔钱,死一个人赔100万不要紧。”》,网帖称该市交通局在征地时强制施工被阻,后指挥“黑社会队员”殴打当事村民。记者昨从溧阳市涉事相关部门获悉,目前当事人高怀猛已报警,而当地政府也向本报记者提供了相关征地手续及批文,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事发当天7月8日拍摄的现场视频。

  网帖描述: 官员指挥“黑社会”打人

  记者在当地网站溧阳山水网论坛上看到,这则网帖最早发布于7月13日深夜:“2015年上半年,江苏省溧阳交通运输局欲征用市徐格笪村委对河村小组的集体土地,经过几次谈判没有谈妥。7月8日上午,在没有通知村民的情况下,江苏省溧阳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处高怀猛书记带队开着七台挖土机来到对河村土地上,强行对对河村良田进行开挖;村民们见状,立即阻止他们施工,要求他拿出征收土地的批文,结果,高怀猛书记根本拿不出来征收批文给村民看,而是在7月8日下午拿出了一批真材实料的黑社会队员。这些黑社会队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阻止施工的村民大打出手,高怀猛书记一面指挥‘战斗’,一面也不甘落后,对一名妇女进行攻击,一面对黑社会的人叫道:‘打坏给看,打死一个人赔100万解决问题。’结果,村民中一名妇女被刀割伤,现在人民医院救治;一名妇女头里瘀血已送南京某医院急救;其他数名村民均有不同程度受伤。而现在这些行凶者至今逍遥在外,当地公安局不敢立案,这还有王法吗?”随文发布的,还有十余张现场拍摄的图片。

  7月14日,一则落款为“溧阳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回复发布在溧阳山水网,并拍摄情况说明原件图片上传。

  7月17日,第一则网帖发帖人再次发帖坚称原帖情况属实,同文发布的是一张手写于7月15日的签名书。

  手续全吗? 溧阳给出答复:合法征收

  本报记者就网帖反映的情况到溧阳市政府调查时,该市交通局提供了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并调出相关手续资料供记者查阅。

  溧阳市交通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村民反映的昆仑河改河工程是东环线附属工程,东环线是溧阳市市属重点工程,相关手续完善(苏发改基础发【2011】202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宁杭高速公路溧阳东互通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2】1499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宁杭高速公路溧阳东互通及连接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3】47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宁杭高速公路溧阳东互通及连接线初步设计的批复》、苏环审【2012】114号《关于对宁杭高速公路溧阳东互通及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国土资源【2012】79号《关于宁杭高速公路溧阳东互通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苏国土资发【2012】514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2年度第二批省及以下独自选址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通知》、苏国土资函【2014】873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宁杭高速公路溧阳东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

  溧阳交通运输局负责东环线主体工程建设,沿线各镇(区)负责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东环线主体工程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春节前竣工通车。据溧阳市交通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此过程中,溧城镇一直就改河段的前期工作与村民进行政策说明和沟通,并取得了大多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但有一小部分村民提出的诉求与现行征地拆迁政策不符而阻工,致使此改河工程迟迟未能完工,严重影响航道通航和防汛安全。

  打人了吗? 现场视频:施工人员相对克制

  据介绍,作为东环线附属工程,昆仑河改河段全长650米,2014年完成改河480米,剩余170米因部分村民不提供用地一直未能实施,在今年梅雨季节中给安全度汛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溧阳市防汛指挥部要求限期整改,特别是当时“灿鸿”台风即将来临,7月8日下午,溧城镇、交通运输局联合对该段河道实施除险作业,施工单位组织7台挖掘机和30名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在除险作业过程中,有少数村民采取攀爬施工机械等行为阻扰施工。为防止意外,在多次劝离未果的情况下,施工作业人员将爬上施工机械的村民带离机械作业范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网帖中所指当事人高怀猛表示,自己7月8日当天在现场协调施工,是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指派的现场协调人员,“从他们发的照片上也能看出来,我是被人揪着领子的,也没什么动作。”同时他也否认现场曾有过激言辞。

  在溧阳市溧城镇提供的一份拍摄于7月8日的视频资料中,记者看到,施工现场不但有该镇工作人员摄录,不少当地村民也在用手机拍摄视频。从视频资料中可以看到,施工人员在面对情绪激动的村民时举动相对克制,一名男性施工人员与现场一名妇女发生倒地则出现在阻止该妇女前往施工地点时,根据视频目测是两人滑倒所致。

  在之后拍摄的视频资料中,记者并未发现施工人员有殴打村民的举动,发生肢体冲突则是在阻拦村民进入挖掘机工作半径时,而在阻拦过程中,多是三四名工作人员采取拉扯手臂、用身体阻挡等方式进行。在视频中记者注意到,确实有老人攀爬在挖掘机挖斗上,其间也有村民手举疑似砖块、泥土之类的物体砸向挖掘机。

  溧城镇表示: 补偿款已全额拨付至村委

  据溧阳市溧城镇工作人员介绍,昆仑河改河工程共应征地112亩,有省发改委和国土部门的批复,其中改河工程东线段480米,征地95.2亩,已于2014年11月份完成河道施工,西线段(对河村)改河工程是整个改河工程的咽喉地段,河道长170米,征地16.8亩,涉及承包地农户27户。整个改河工程征地112亩,补偿款已于2014年9月份全额补偿到徐格笪村委。其中东线段征地95.2亩补偿款,已按政策全额分配到涉地农户手中,西线段征地16.8亩的补偿,涉地农户以要求对其全村拆迁为条件,不愿领取征地补偿款,村委会已于2014年11月份对涉地农户地田亩进行测量定位,并制作土地的现状图,以备后续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留下依据。

  该镇工作人员表示,昆仑河西线段改河工程,前期镇、村两级做了大量的群众思想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组织上门做宣传思想工作,涉及有承包土地的农户27户,签字同意的8户、不签字承诺不阻工的有10户、不同意的有9户,这九户村民坚决要与拆迁捆绑一起,否则不同意施工,而现场阻止施工村民中有十五户农户没有涉及此次征收的承包责任田。

  另据介绍,今年由于汛期雨量特别大,防洪形势非常严峻,同时正值台风“灿鸿”来临,为确保当地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在溧阳市统一部署下,该市交通部门于7月8日下午,对昆仑河西线段实行河道抢险施工作业,镇工作人员劝解村民做思想工作,公安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少数村民不听施工方的劝阻,采取攀爬机械等阻工做法,妨碍正常施工。记者注意到,在溧阳市警方提供给当地宣传部门的情况汇总中,并无事件定性和详细经过,只是简略地记录了报警事件和地点等大概信息。

  法律规定: 抢险救灾急需可先用地

  据了解,集体土地征收是单方面强制征收,被征收对象可以对“怎么补偿”提出异议,但并不影响“是否征收”这一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而根据溧阳方面答复,7月8日强制施工的法律依据同样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该事件将如何发展,溧阳方面将如何妥善处理此事,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记者 毕俊星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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