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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以帮找关系入学为名诈骗 53名家长被骗46万

2015年08月04日 10:31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

  一名社会闲散人员打着帮助孩子就读公办小学的幌子,以疏通关系需要费用为由,先后骗取53名外地户籍家长钱款共计46.1万元。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4.6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14年9月1日,正是全国新生入学的日子,可是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打工的53位外来人员却遇上了大麻烦——当他们到被告人指定的公办小学报到时被告知他们的子女根本无法就读这些学校,家长们顿时手足无措。原来这些外来打工的家长为了小孩能进公办学校读书,不惜花钱托人找关系办事,可是收钱的陈某拿了他们的钱,却没有帮他们办成事,此时才知道上了当。

  经查,承诺帮人跑关系的陈某,50多岁,福建省厦门市人,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平时也没有正当职业,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有不少人相信他有能力帮助自己的孩子上公办小学!于是有很多外地户籍学生家长因子女不符合进入公办学校的条件,就找其帮忙,陈某均满口答应。之后,陈某以买礼物送相关领导、请别人帮忙为理由,向受害者收取2000元到数万元不等的钱款。

  在2013年至2014年间,陈某以上述理由,先后骗取53名外地户籍被害人家长钱款共计人民币46.1万元。收到钱后,陈某只是到学校询问保安该校有无招生,除此之外没有开展其他任何工作,其经办的学生都没有成功入读公办学校。而陈某却将骗得的钱款都用于偿还赌债及日常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达人民币46.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已退赔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记者观察■

  读懂政策 擦亮双眼

  在招生入学季,家长被骗的消息常常见诸报端,骗子以“包上公办学校”等名义诈骗屡屡得手,其具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利用外地户籍学生家长对当地入学政策不了解及“望子成龙”心切的心理。如厦门当地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是统一实行积分入学、电脑派位的办法,但一些外地户籍的家长没有充分了解入学政策规定,又因追求公办学校相对丰富和优质的教育资源,极易陷入骗子的“陷阱”,让骗子有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是过分迷信“关系”办事与熟人“小道消息”的因素,听信他人可以通过“走关系、递条子、打招呼”等形式让孩子入读公办学校,其实此类案件以前也有不少媒体予以披露,但是一些被骗家长对“有关系”、“走后门”的盲目迷信及对朋友圈“小道消息”的过分相信,对此心存侥幸,像该案不少受害人都是通过朋友搭桥牵线找到被告人的,使得骗子通过这一现象大做文章进行诈骗。

  当前也恰是入学报名季,为防止家长再受骗上当,一方面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促进教育信息公开,尤其可在外来务工人员相对聚集区域开展宣传活动,防止因为外来务工人员信息闭塞被骗的现象发生,确保公众了解信息的渠道畅通;二是有适龄孩子上学的家长,要多关注招生入学规定,不要迷信“关系”疏通,不要相信、传播相关信息,提高警惕,擦亮双眼,防止走进入学“误区”。记者  安海涛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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