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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破获特大非法吸收存款案 涉案金额逾一亿元

2015年08月04日 20: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重庆8月4日电 (张明权 刘相琳)记者4日从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获悉,该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存款案,涉案公司在重庆、上海、福州等地非法吸收存款超过一亿元,该公司法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已被批捕。

  江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近日接高女士报案称,自2013年以来,她先后在向辽宁宽甸全宇石材加工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借款的方式投资388万,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重庆分公司负责人均无法联系,且公司没有退还其投资款,请求民警帮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在第一时间查封了该公司经营场所,扣押了部分公司资料,并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上述公司法人李某,以及该公司重庆分公司负责人明某。没多久,办案民警在重庆江北机场将犯罪嫌疑人明某抓捕归案,在辽宁省宽甸县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民警介绍,李某于2012年6月在辽宁省宽甸县注册成立宽甸全宇石材加工有限公司,从事石材加工业务。然而李某并没有钱让公司进行正常生产,他以公司要扩大生产为借口,非法吸收存款。

  2012年8月,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明某。李某告诉明某,由于公司业务开展需要资金,希望明某帮忙在重庆进行民间融资。李某以每月6000元工资,聘请明某作为辽宁宽甸全宇石材公司重庆分公司负责人,组建团队以石材加工、购买矿山等名义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宣传,并以月息4%的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按月返息,6-12个月还本的方式,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协议》,在重庆吸收资金。

  2013年3月,李某又在福州成立了分公司,同年11月在上海成立分公司,采用同样的方法在当地非法吸收存款。此后,李某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归还投资人利息和本金,后由于资金断裂,李某和明某均失去联系。

  到案后李权交代,截至案发,该公司在重庆累计吸收资金3000余万元,涉及重庆各区投资人441人,在上海非法吸收存款7000多万元,在福州非法吸收存款1500多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额超过一亿元。

  目前,李某已经被检方批准逮捕,该案还在进一步查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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