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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法院执行致30万被转走 银行被罚50万

2015年08月06日 09: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

  自贡一银行不配合法院执行 被罚50万

  朋友因欠钱不还,市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料在法院对被执行人资金进行依法划扣时,却遭遇银行故意推诿执行,导致30万执行案款被转走。对此,富顺县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书:对该银行拒不协助人民法院办理扣划业务的行为罚款50万元。据了解,这是去年 11 月自贡市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以来,金融机构作为协助义务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被开出的首张罚单。

  借500万难追回

  起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1月,张鹏(化名)向朋友王亮(化名)借款500万元进行资金周转,约定半年归还。到期后,张鹏因企业经营不善亏损无力偿还债务。为此,2014年12月王亮向富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2015年1月,王亮和张鹏达成调解协议,2015年3月底前张鹏全额偿还王亮借款500万元。调解协议到期后,张鹏筹资不利,仍无法还债,王亮遂向富顺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富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即于2015年4月前往某银行对张鹏公司账户上50万元存款依法裁定扣划,并要求该银行依法配合协助扣划。

  需领导签字推诿办理

  造成30万被人转走

  但银行经办人员以需执行人员找该单位领导签字才办理为由推诿办理,虽经执行人员解释按法律规定不需该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必须协助办理,并要求工作人员立即办理。

  但就在此期间,不仅张鹏公司来人阻挡执行人员扣划存款,而且张鹏账户上的存款被转走30万元。执行人员得知情况后,要求该单位立即追回,却被告知已无法办理追回手续。执行人员返回法院后,又及时向该银行发出限期追回存款通知书,要求银行立即追回被转走的存款30万元,否则人民法院可直接执行该银行,并对该银行的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但该银行表示拒不追回。

  银行被罚款50万元

  划走款项已追回

  因银行故意推诿执行的行为已造成执行案款被转走且无法办理追回手续,富顺县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书:对该银行拒不协助人民法院办理扣划业务的行为罚款50万元。

  同时,将情况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应。后其上级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内部调查,责成该银行积极协助人民法院追回了转走款项,协助扣划剩余款项,追究了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同步播报

  欠钱不还 自贡1人被判刑36人被司法拘留

  去年11月,自贡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自贡市各级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3条,其中1人经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程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刑罚;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司法拘留36人次,罚款6人次;因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协助义务人,处以罚款4人次;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448人次。其中,违反财产报告制度95人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2人次,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38人次,其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313人次;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信息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和自贡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292人次;通过报纸、电台曝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曝光88人次。专项活动中,共办结执行案件3107件,到位标的款6.71亿元。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曹实秋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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