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父子争祖屋对簿公堂 法院提醒:别让房产伤亲情

2015年09月01日 13:3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 

  父子争祖屋对簿公堂

  海淀法院发布家庭内房产纠纷案例 提醒别让房产伤亲情

  近年来,因房产纠纷走上法庭的人越来越多,原告被告的称谓让亲人变得形同陌路。近日,海淀法院针对此类案件进行梳理,提醒大家应认识到房产纠纷给亲情造成的伤害,不要让房产成为亲情间的鸿沟。

  父子为祖辈房产相争

  刘峰今年65岁,其父刘忠去世时留有一处房产,后事办完后,刘峰唯一的儿子刘洋要求依据协议继承爷爷遗留的房屋。该协议写明,“待刘忠去世后,其名下房屋由孙子刘洋继承所有。”协议书有刘忠、刘洋及刘峰签名,并有两位见证人的签字。

  刘洋请求父亲刘峰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遭父亲刘峰和继母的拒绝,刘峰还称:没有200万别想办过户手续!同年,刘洋将父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协议书所指的房屋归其所有。法院作出调解书,对协议予以确认,庭后刘峰也配合刘洋办理了过户手续。

  然而,2015年刘峰以协议内容有假、刘忠的签名是伪造的为由将刘洋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法官几次调解,刘峰坚持要求刘洋给付其150万元补偿款,刘洋称已经给付刘峰65万元,没有能力也坚决不同意再给付任何补偿款。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刘峰的起诉。

  妹妹为房产起诉亲哥

  李大昌夫妇和儿子李晓良、女儿李晓云一同居住在东城区的南粉浆胡同。李晓良结婚生子后同李大昌夫妇一直居住在此处,而李晓云婚后搬出居住。

  1988年李大昌的妻子病逝,此后李大昌一直和李晓良一家居住在一起,并由儿子儿媳照顾。1996年南粉浆胡同拆迁,按照拆迁协议和安置政策,李大昌获得安置房三居室一套,李晓良获得一套二居室,得知消息的李晓云马上向父亲提出想回来一起在三居室居住,但遭到父亲拒绝。2000年李大昌订立代书遗嘱,声明去世后将名下的三居室留给儿子所有。

  李大昌去世后,李晓云多次找到哥哥要求与其共同居住父亲留下的三居室,随着房价越来越高,李晓云在今年初将哥哥告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大昌就该房屋所享有的相关权利依法应按遗嘱由李晓良继承,因此判决驳回李晓云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编辑:王忠会】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