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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农委原副主任受贿250余万被判11年6个月

2015年09月01日 19:0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原副主任滕昭义受贿案近日一审宣判。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滕昭义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黔西南州中院经审理认定:滕昭义在担任黔东南州政府秘书长、湄潭县县委书记、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51万元和美元8万元。鉴于滕昭义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退清全部赃款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闫起磊)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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