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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男子开走前妻车被判盗窃 出狱后申诉4年

2015年09月18日 11:11 来源:大洋网 参与互动 

  得知最高院立案受理他的申诉,谭志坚十分高兴。记者 叶伟报 摄

  七年前闪婚娶别人“二奶”又闪离,谭志坚开走前妻车被指盗窃,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同一案件同一罪名在同一法院先后被判处实刑、缓刑最后再回到实刑,先后六次审理,两度发回重审,在看守所和监狱里待了三年(相关报道详见本报3月25日A12版)。谭志坚出狱后坚称清白,申诉了四年。记者昨日获悉,最高院日前已对该案立案重审,由第一巡回法庭负责承办。

  离婚带来牢狱之灾

  按照此前法院判决书中查明的基本事实,2007年10月15日,谭志坚与黄某领了结婚证,同年11月12日两人即离婚。2008年2月25日凌晨1时许,谭志坚前往番禺某小区地下停车场,盗走了前妻黄某停放的小轿车。3天后,黄某报警指控谭志坚盗窃。同年7月1日,谭志坚在广州被公安机关“人车并获”。

  2009年4月1日,番禺区法院认定谭志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随后广州中院裁定发回重审。同年番禺区法院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谭志坚上诉后,广州中院又发回重审。2010年番禺区法院第三次作出判决,再次改判有期徒刑3年,谭志坚又上诉,广州中院维持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

  2012年4月7日,谭志坚实际服刑满3年后刑满释放,同月28日即向广州中院申请再审,后被驳回。谭志坚又到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同年10月19日再被驳回申请。但是谭志坚坚持认为自己清白,要“华山一条路”申诉到底,于是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信访。

  最高院已立案再审

  今年3月,最高院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对在番禺区法院信访室的谭志坚进行视频接访,不过至今快半年了,信访未有进一步回复。期间谭志坚又到最高院申诉,昨日谭志坚找到信息时报记者,说最高法院终于立案受理了,同时出示了收到的短信,且现场拨打12368司法服务热线。

  随后,记者通过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经查询证实,谭志坚申诉的盗窃案最高法院已于今年8月24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15)刑监字第180号。同时,最高法院依法组织了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位于深圳的第一巡回法庭承办,审限为185天,目前案件状态是“已确定合议庭成员”。

  据悉,谭志坚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法律文书。

  谭志坚:很高兴有申冤机会

  谭志坚难掩内心的喜悦,他觉得无论结果怎样,最高院立案了对他来说就是个利好的消息。谭志坚说,他9月14日就收到短信了,但还是几次上网查询、打电话核实并且问了律师之后,才确信这个短信是真的。

  此前,谭志坚听说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按照最新的司法改革,是否立案可以由合议庭决定,不再需要庭长院长审批,所以到深圳试一试。“当时接待的女法官听完我的申诉意见,她说可以帮我争取一个再审的机会,不是一定能翻案的。”尽管如此,谭志坚还是觉得有信心。

  “怎么说呢,在全国所有案件来看,我这件案就是一个小案子,由区级法院初审,中院终审,最高院会受理肯定是有原因的,就算驳回,最高院肯定会给一个充分的理由。”他还说,“毕竟现在司法环境不同了,给老百姓一个申冤的机会,最高院真要是驳回的话,我还会从正当的法律途径继续申诉。”

  知多点

  审判监督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记者 魏徽徽)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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