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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儿童保护制度:家庭教育亟待建立干预制度

2015年09月21日 04:1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专家称思思事件反映儿童保护制度缺失

  家庭教育亟待建立干预制度

  关注“少女妈妈”之访谈

  2013年,12岁的湖南女孩思思(化名)遭性侵生下第一个孩子时,社会给予了很多同情和帮助。两年后,思思再次产下一女,网上却充斥着骂声,很多人认为她自甘堕落,无可救药,不值得帮助。人们似乎忘了,思思仍然是个孩子,14岁的年纪,她已遭受太多。

  到底是什么让思思成为今天这样?谁又该为这一切负责?网友对待思思的态度是否理智?近日,京华时报邀请4名儿童权益保护领域专家,就思思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展开讨论。

  很多被性侵的孩子会反复受害

  京华时报:首先请教张雯主任,你们对思思的救助已经将近两年了,在基金会的救助对象中,思思的经历算是很极端很复杂的那种吗?

  张雯:思思的很多表现既有其特殊性,也有很多被性侵女孩的一些共性。她的事情确实特别典型,生了两个孩子。但从共性来说,所有有过被性侵经历的女孩、男孩,都有一个特别奇怪的现象,就是这种事情很可能还会再度发生,国内国外的案例都说明了这个情况。

  张雪梅:我接触到的很多未成年人被性侵个案,在精神和心理受到损害后,一个共同点就是缺乏自我价值感。受伤害的孩子会呈现两种状况,一种是在案发后对人际交往产生恐惧,不愿意见人,不愿意上学,自我封闭,甚至用自杀和自伤的方式去逃避这种世俗的观念压力,他们会认为所有人都对自己指指点点,有些孩子甚至患上重度抑郁症。另一种类型就是过度放任自己的性行为,甚至成为一种习惯。对于这样的孩子,我们更多的是感到心痛。思思应该就是属于后者。

  京华时报: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一个女孩有过被性侵的经历后,为什么这样的事情还会反复发生?

  童小军:思思遭受侵害的时候只有11岁,她在这个年龄没有是非判断,家庭也没有给她性方面的教育。她对性方面有认识,就是通过被别人侵害的方式,所以在她的世界中,她不会对性行为有耻感,甚至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

  张雯:她这么小就有了这种经历后,可能会对被性侵的事产生一种认同。孩子的身体、心理还没长好呢,性侵一下就把她给毁了,他们的心态很难恢复到正常孩子。思思表现出特别恶劣的一些行为,包括怀孕的反复发生,都是她无法控制的。

  另一方面,2012年思思被性侵前,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经常打牌,不管她。即使父母都在家,一家人也是经常互相谩骂、打闹,思思在家里根本得不到保护和安慰。就因为这样,才会导致她向外寻求所谓的温暖。

  京华时报:是不是可以这么说,从思思的视角来看,这些性侵她的人,往往是以“好人”的面目出现,给了她在家庭中得不到的温暖和关爱。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中熟人作案比例很高,症结也在这里吧?

  张雯:熟人有机会得到孩子的信任,熟人作案是非常多的。

  徐豪:女童保护基金根据2014年媒体公开报道数据进行过统计,去年遭受到性侵害的孩子,有报道的就有503起,其中熟人作案有446起,占到87.87%。作案人大多是教师、邻居、亲戚、同村人、族人等。这些数据统计还很不完整,民政部一位官员也表示,女童保护基金统计的案例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童小军:儿童性侵的问题是全球都存在的,国内外都有很多的研究。其中很共性的一个规律是熟人作案,国际上的数据是60%左右,我国要远远高于这个比例。

  张雪梅:2006年到2008年,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主流媒体报道的340件儿童被性侵的案例进行过统计,发现熟人作案是高比例的,占到68.5%。为了跟踪线索,我们在2009年到2014年,对主流媒体报道的1065个案件进行了统计,发现熟人作案的比例达到69.4%,比此前的三年高出一个百分点。

  性侵这些孩子的人群,主要是学校的教职员工、家庭成员、网友、邻居等。不论是陌生人还是熟人作案,对孩子来说,除了比较明显的身体伤害,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这是特别能够影响到孩子以后的社会发展的。

  思思出现问题家庭教育是主因

  京华时报:我们在采访中发现,思思之所以成为今天这个样子,她的父母是有很大责任的,无论是在思思被性侵前还是事后,他们不知道怎么去照顾、监护自己的孩子,出了问题就是打骂,不劳而获的依赖思想也比较明显。各位怎么看家庭环境对于思思的影响?

  徐豪: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很多孩子根本没有意识到性侵害是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受到伤害。一个遭受性侵害的孩子就对我们的志愿者说,她和叔叔(侵害她的人)是好朋友,叔叔说了,他们的事儿不能告诉爸爸妈妈。这些孩子从家庭、周边得到的性教育非常少,几乎没有,有时候孩子问起,家长们甚至会斥责孩子,谈性色变。一旦出了问题,他们担心的是孩子从此之后没法做人、嫁不出去,甚至会责怪孩子。所以说,孩子发生这种事,最应该负责任的是家长。

  童小军:小孩的行为,从心理学上来讲是“习得”的,从小大人怎么教他,他就怎么做,慢慢养成习惯,这样一点点积累,到18岁成年,我们所讲的心理行为和意识行为就基本已经完善了。孩子出现问题,根本原因还是家庭环境造成的。

  很多做父母的,他们自己从小是怎么长大的,可能就会按这个样子去养孩子。思思从小就没人管,媒体报道过思思父母未婚同居、至今没领结婚证等等问题,肯定也会影响到思思。思思在和陌生人交往的时候,可能不会有成人所说的分寸,比如说跟不同的男性,父亲、老师、邻居等应该保持不同的分寸,但她没有这个分寸,因为没有人教她。

  家庭教育干预制度目前是空白

  京华时报:思思父母在家庭教育方面确实做得很不够,家庭固然该为思思变成这样负责。但现在的问题是,即便我们对思思父母的失职看得很清楚,似乎也没有谁能够帮助他们、教他们如何去做一个合格的父母,如何正确对待、处理现在这些复杂的事情。

  童小军:思思是个孩子,从这个角度来看,她犯任何错误都不是她的问题,而是反映的她周边环境的问题。环境的构成通常有三个方面,包括家庭、家庭所在的社区、社会的经济文化制度。这几个板块是一层托一层的,最后托底的是国家的制度。一个孩子长不好,家庭有问题,国家也有责任来构建相关的制度。

  在我国,儿童是长期被忽略的。孩子都是家庭养,不是按照科学的方式来抚养,出现问题也主要是靠家庭自己去克服,缺乏求助的渠道。应该说,思思事件反映出我国在儿童保护制度上的缺失。如果制度存在,如果当地有人、有机制进行及时的干预,能够避免很多问题的再次出现。

  张雪梅:家庭教育的问题,不出事大家关注不到。但真正出了事,比如说思思这个案例,我们对她的家庭到底能提供什么样的支持?从现行的法律制度来说,是很空白的。我们缺乏制度、机构和人,来提升思思的家庭养育功能,让一个没有家庭教育能力的家庭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

  京华时报:在现行制度框架之下,思思这种情况一般能够得到什么帮助?

  张雯:当地为思思一家解决了医保、低保,还给予了一些救助,在资金帮扶方面,应该说已经做得不错了。

  张雪梅:未成年人受伤害,现在基本是通过法律来解决。但实际上法律上能解决的,往往是最初步的问题。儿童保护的很多工作不是完全割裂的,而是环环相扣的。很多工作在司法的过程中就应该关注了,而不是说司法的过程完了后再进行对接。

  很多父母不知道怎么履行职责,在司法程序中,就必须干预到家庭教育中来。政府和社会应该支持指导一些机构给家庭教育提供服务,让更多的组织介入进来。家庭教育制度必须要重视起来,这个体系的构建非常重要。

  美国、北欧一些国家也是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他们最初都是把重点放在救助上,但后来发现最重要的还是预防,预防比救助更重要,而且预防比救助的社会成本要低很多。

  受害儿童家庭监护能力应有评估

  京华时报:理想的状态下,完善的儿童保护制度应该是怎样的?

  童小军:建制度,理念最重要。没有理念,制度根本不存在。

  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儿童权利理念的建立,就是儿童视角。包括现在的公众不理解思思,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儿童视角。0-18岁的孩子,可以细分为很多阶段,他们心理人格的形成、行为的养成以及智力的开发,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特点。

  什么叫从儿童视角出发?比如说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就应该保护孩子的利益,比如调查过程中不着警服等。

  为了落实这个理念,就要有组织架构,比如说有家庭教育机构,有社会服务机构,有发生了这种问题的紧急庇护机构,有对个案长期跟进和矫正的机构。

  有了机构以后,最最关键的就是专业人员了。没有人,社工的水平如果不上来,整个的水平就上不去。在社区层面就应该有人专门来做儿童和家庭的服务,从儿童的角度,以儿童为中心来监护。

  每个儿童都在专业社工的监护之下,如果出现思思的案例,有专业训练的社工,知道怎么去介入,怎么样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去干预。

  这个干预不仅仅对孩子,还要针对家庭。如果父母不干预,就算思思改变好了,孩子还是会回去的。

  如果受害人受害的根源,是跟她的监护环境相关的话,一定还要对她的监护环境、家庭监护状况进行评估和干预,比如思思父母对思思有没有监护能力,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剥夺监护权。

  其实国际上成熟的做法一定是要有一个跨专业、跨部门的团队来做,必须要有警察,有律师,有社会工作者,尤其社工是从头到尾跟进,包括司法过程中的权益保护以及司法过程后的安置、干预、矫正等,都是由社工来负责的。我们国家现在也在构建社工队伍,但现在水平还极低,这支队伍刚刚开始建立。

  京华时报:这种对家庭的评估由谁来进行?

  童小军:这个评估一定要是国家授权的,最好是由国家来成立一个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对家庭进行评估,这样更有权威性。政府也可以授权一些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来承担评估工作。目前我国已经在儿童保护制度构建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制度的建设是非常庞大、繁复的,需要一个长期建设和完善的过程。

  要让思思学会负责任

  京华时报: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对思思的救助,现在已经持续快两年了,现在回头来看,基金会有哪些经验教训可以总结?

  张雯:在救助思思的过程中,我们也一直在摸索。2013年,我们把思思接到北京上学时,把她的父母,还有小果儿全都接了过来。我们当时的出发点只是为了帮助思思,毕竟她的家庭和她是一个整体。当然我们机构也是出于自我保护,毕竟孩子出了事,谁都承担不起这个责任。

  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当时思思本来是有机会重新接受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但当她的父母到来时,她又回到了原来的家庭环境中,父母整天吵架,同时也带来了手机,思思通过手机联系上了深圳的夏某,还有其他男性。思思的父母还有严重的依赖性,比如经常会要求基金会给钱等等,这也对思思造成很多负面影响。现在看来,我们接她的父母来是个败笔,至少时间不对,距离没有拉开。

  京华时报:对于思思的救助帮扶应该如何继续,其他专家有何建议?

  张雪梅:思思出事后,外界给了她很多保护,这种情况下孩子有可能会形成一种受害者心理,认为什么事自己都是受害者,她认为自己不能改变这个事实,也不愿意去改变这个事实,她会经常延续自己的行为。

  所以非常有必要通过矫正来改变她的心态。对孩子在保护之外,一定要有干预和引导,针对孩子有一个自我意识的激发,让她能激发自身的潜能,建立一种100%负责任的心态,真正从自身来做出一些改变,而不是总认为自己是受害者。

  张雯:这次我们把思思和她的第二个孩子接到北京,就是希望她跟孩子在一起,有一个正常的当妈妈的阶段,让她学着做一些事情,承担一些责任,这是一个改变她心理和认识的机会。我们打算让她好好安静一段时间。不管以后怎么样,基金会都会不离不弃地帮助她。只要她需要帮助,我们就会帮助,因为有很多愿意帮助她的人在一起,十年八年我们都愿意等着她回归正常。

  京华时报:您觉得我们能够等到她“回来”吗?

  张雯:这样的案例是有的。在我们基金会的志愿者中,就有这样一个案例。她曾经在年少时被性侵过,生活一度非常混乱,比思思现在的情况还要严重,但她最终走了出来,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生活非常幸福。因为早年有过这样的经历,她现在反过来帮助这些与她同病相怜的孩子,就特别能够感同身受,也很有说服力。

  不要忘了她是受害者

  京华时报:思思再次怀孕产子的事情被报道后,网上都是对思思的骂声。很多人觉得不该帮助思思,认为没有意义,几位专家怎么看?

  张雪梅:思思毕竟是一个孩子,在法律上她被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不能要求她像成人一样,网上这种一边倒的骂声,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徐豪:社会有意识无意识的舆论暴力,对孩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思思事件对社会更应该是个警醒。

  童小军:帮助思思很有意义啊!它代表了社会对儿童这个群体,对一个毫无民事行为能力、毫无是非判断能力的群体的关爱。但光有关爱、理念不行,必须要做出来。如果没有人很好地去引导她、矫正她,如果我们只是指责她,而不是教会她如何改变,她的行为就会惯性化地存在下去。

  张雯:现在大家都谴责她,说她主动去找男性朋友交往,认为她无可救药。但大家不要忘了她是个受害者,她也是个小孩,她自己都闹不清楚到底怎么了。

  我们帮助过几个受到性侵的孩子,她们都是控制不了地用刀划自己,自伤,思思也曾经这样做过,因为她们控制不了自己,认为自己不好,认为自己脏。碰到这种情况,帮助她的人必须要看明白她的心理。

  社会是个大家庭,如果没人去帮助思思,思思只会朝着越来越坏的方向发展,她的这种“坏”会有恶果,这种恶果最终也会“报复”到社会中的每个人身上。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更不能抛弃思思。

  京华时报记者 陈荞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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