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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禁毒拟出重拳 演艺人员吸毒节目将禁播

2015年09月24日 11:28 来源:东方网 参与互动 

  昨天,《上海市禁毒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根据草案,在上海,演员和司机吸毒,或将面临更严厉处罚。

  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志先介绍,吸毒人员文化市场“禁入制度”是条例草案提出的一项创设性规定。在这项规定中,吸毒人员有特定含义,专指两类人。第一类,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第二类,尚未戒除毒瘾。依照草案第14条,广播影视、文艺团体及相关单位不得邀请吸毒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同时,对吸毒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不予播出。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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