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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合水县“1·20”故意杀人、辱尸案凶犯一审获死刑

2015年10月08日 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兰州10月8日电 (刘蘅 张克杰)甘肃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披露,该院日前对当地合水县“1·20”故意杀人、侮辱尸体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左某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经济损失10万元。

  法院审理该案后介绍,被告人左某因婚姻家庭纠纷,产生报复杀人之念,于2015年1月19日凌晨1时许,从其岳父徐某家后墙翻入院内,残忍地杀害了其岳父岳母、徐某的母亲及徐某的孙女4人,并对尸体进行侮辱,随后隐匿作案工具。

  接着,被告人左某还预谋企图杀害徐家另外三人。1月20日8时许,从合水县城乘坐客车到达兰州市,携带工具准备再度作案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左某落网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左某故意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4人死亡,后又对被害人尸体进行奸污,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

  近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做出如上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左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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