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一死一重伤 兄弟俩意图顶包双双获刑
中新网丽水10月8日电(记者 胡丰盛)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是想着主动自首,而是妄图弄虚造假,顶包代罪,结果这出“李代桃僵”的闹剧被民警识破,肇事者、顶包者两兄弟双双获刑。10月8日,记者从松阳法院获悉,涉嫌交通肇事的弟弟王某浩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缓刑二年,顶包者哥哥王某可则因包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事情发生在2015年8月8日19时,安徽界首人王某可和弟弟王谋浩驾驶安徽牌照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温州出发前往武汉。当车辆行驶在S33龙丽高速公路象溪收费站附近,因哥哥王某可感觉有点疲劳,车辆换由弟弟王谋浩驾驶。
王谋浩驾驶车辆行驶至龙丽温高速往杭州方向车道99公里+400米处附近时,忽然听到爆炸声,怀疑是车胎爆了,于是将车辆停在硬路肩与慢车道中间,并下车检查。
不过,这对兄弟都没能够想到在车子的后面去放置一下警示标示。
23时25分许,一辆衢州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向兄弟两个停车车道驶来。弟弟王谋浩看到后,用随身携带的手电向驾驶这辆车的周某打信号,但是周某并没有注意到。眼看驶来的车子没有减速的意思,王谋浩见事情不对,开始往后跑,但是车子还是重重的撞向了兄弟俩停在路上的车子。
半挂车驾驶员周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谋浩也因为车辆撞击,被装在自己车子上的货物扎上,导致腿部多处骨折。
眼见事故发生,哥哥王某可报了警。想到弟弟并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车的驾驶资格,王某选择了自己承认驾驶肇事车辆。
经过高速交警调查,通过高速路段监控发现,王某可兄弟的说说的驾驶位置与监控拍摄不符,经过再次询问,王氏兄弟终于承认了由王某可顶包的事实。
经过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谋浩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因超载,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2015年9月22日,还坐着轮椅出庭的弟弟王某浩被松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以包庇罪判处王某可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