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新疆兵团警方通报网传“酸奶变质”事件调查结果

2015年10月14日 18: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14日电 (戚亚平 范文哲)本网8月21日发布的网传新疆天润乳业“酸奶变质”事件(《新疆天润乳业回应网传“酸奶变质”:保留法律追究权力》)尘埃落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14日向媒体通报这一事件调查结果,相关责任人受到拘留、罚款或警告处罚。

  新疆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肖军卫告诉记者,8月18日,该局接到新疆天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报案称:有网民发布关于天润酸奶质量问题的虚假信息,并在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内传播,给公司商品声誉带来严重影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整个侦查过程历时近两月。

  据介绍,经侦查,微信网民黄某为天润酸奶涉蛆帖文的编辑者和首发者,并造成其微信朋友圈的大量转发。微信网民张某、马某、徐某、梁某、白某、“石河子搜”微信公正平台先后对天润酸奶涉蛆不实帖文进行了编辑、拼接和转发,并造成大量公众平台和网民转发、点击、扩散,误导社会公众,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黄某等6人及“石河子搜”微信公众平台编辑、转发不实帖文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黄某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对张某、马某、徐某、“石河子搜”微信公众平台给予罚款处罚,对梁某、白某给予警告处罚。(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