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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师傅向一财索赔亿元败诉 被判支付受理费90万元

2015年10月21日 18:39 来源:中青在线 参与互动 

  去年9月25日,康师傅宣布针对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以及记者胡军华提起民事诉讼,称其报道《康师傅被馊水油拖下水绝不再犯誓言落空》蓄意扭曲公司自愿性公告内容,并对扭曲其公告未善尽查证之责,除了要求更正报道,向康师傅公开赔礼道歉外,同时要求1亿人民币商誉损失的赔偿。

  今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对原告的各项请求均不予支持,并要求康师傅承担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00300元。

  据悉,一财方面曾在9月25日当晚做出回应称,一财网刊发稿件,立场中立,不存在所谓的“居心不良”,亦不存在被任何第三方“利用”,所述内容分别来自康师傅发布的相关公告、2013年年报,以及台湾媒体相关报道,均有据可查,不存在蓄意扭曲。

  台湾劣质猪油事件爆发后,康师傅等众多品牌或牵涉其中,或受到波及。康师傅、味丹、旺旺等台知名食品厂商都“中招”使用过强冠的劣质猪油,台卫生部门勒令下架相关产品。

  康师傅在去年9月14日下午发布的公告中,确认使用了馊水油作为原料的劣质猪油。康师傅确认这次使用供应商劣质猪油制造的产品是“精炖葱烧排骨汤面”,由康师傅授权台湾味全使用“康师傅”商标在台湾制造和销售。

  随后康师傅在大陆5天内连发3个声明称:近日在台湾地区发生的“劣质猪油”事件,不涉及康师傅大陆所有方便面产品,“别有居心的竞品买通不良分子与媒体,仍昧于事实假借名义持续在网络散布谣言。”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王烨捷)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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