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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收银员侵占17万余元 顾客结账后再消单

2015年11月09日 03:2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顾客在超市购物结账离开后,再单个取消、或者整单取消交易记录。采用此方式,今年27岁的张某从其工作的统杰法宝(北京)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宝超市)侵占17万余元。最近,张某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朝阳区检察院指控,在2013年11月至2015年1月,张某在法宝超市朝阳路店任收银助理期间,利用收银便利,使用本人及该超市其他收银员整单取消的权限,进行虚报整单取消的手段,侵占公司营业款项17万余元。据了解,赃款已由其父母退赔。

  庭上,张某表示认罪。她称自己在2013年到法宝超市工作,之前在北苑路店,2013年下半年到朝阳路店,做收银助理,利用自己的授权工号,负责变更、取消顾客不要的商品,“就是将已经输入到系统里的商品,全部不要的,做整单取消;某一个商品不要的,就做单个取消。”

  张某称,她在超市工作期间,因为刷卡机有毛病,碰到顾客刷不了卡或者忘带钱,故整单取消的情况比较多。在值班时,如果顾客交了现金,又不用找钱,等顾客离开后,自己就会将该单整单取消,向超市交账时,便可将剩下的钱款拿走,“一天多的时候,能取消10笔左右。”张某称,她的一个同事,也这么拿钱。

  公诉人认为,鉴于张某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符合自首要件,且其已赔偿全部损失,获得超市谅解,故建议法庭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2至3年。

  整个庭审中,因张某声音太小,法官多次提醒其要大声点。庭审结束时,张某突然哭泣起来,只低声说了一句话便结束了最后陈述。 (记者张淑玲)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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