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友未婚生育 男子拒绝承担抚养义务成被告

2015年11月09日 15:36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未婚生子拒抚养? 孩子生父被诉

  被告拒绝露面 上午法官亲自去单位寻人 得知其已提出辞职

  法官正在进行调查

  女子未婚生育,男子拒绝承担抚养义务。案子诉到法院后,被告大刚一直拒不露面。因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今天上午,朝阳法院的法官来到大刚所在单位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寻人,对涉及的抚养费纠纷案进行司法送达,并就被告的个人情况进行调查。

  孩子出生 生父拒绝抚养

  2013年,丽丽在一次朋友聚会中与男子大刚相识,2014年6月,二人建立恋爱关系后丽丽意外怀孕。此时,丽丽34岁,而且是初次怀孕。

  据丽丽讲,大刚得知她怀孕后,态度反复,一会儿让她生下来,一会儿又让她把孩子拿掉,且始终不肯与她登记结婚。

  怀孕5个月时,丽丽被医生告知最好不要流产,否则将很难再孕。丽丽遂执意将孩子生下。

  今年3月,孩子出生,是一个漂亮的男孩。此时,大刚已不再与丽丽联系,对孩子也不闻不问。

  于是,丽丽以孩子的名义将大刚告上法院,要求他支付孩子自出生之日起的抚养费每月3000元,直至孩子18岁止,并承担孩子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支出。

  记者了解到,丽丽受过高等教育,此前在一家大公司做翻译。

  由于丽丽系父母双亡,她又是独女,孩子出生后无人帮忙照顾,因此她只能为了孩子辞去工作。丽丽提交的短信记录显示,从去年7月开始,大刚便一直劝说丽丽打掉孩子,并称两人之间“没有感情”。

  法院到单位寻人四处碰壁

  朝阳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通过打电话、邮递送达等方式始终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只有一份邮递送达到大刚工作单位的开庭传票,由大刚同事代收,其他包括暂住地、户籍地等均被拒收。

  10月28日下午,在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大刚始终没有出现。法官遂决定前往大刚位于东四十条附近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亲自登门,调查寻人。

  然而,法官在这里却是四处碰壁。从当天下午2点半开始,法官在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一楼大厅等了3个多小时,当中各种交涉,直到5点半,相关负责人才接待了法官一行。

  据他们讲,大刚自10月8日起就一直未回公司上班,至今无下落,刚与大刚电话联系,他表示是其私事,拒绝透露所在地址,并挂断领导电话。领导再电联,对方显示关机,短信也未回复。

  被告已向单位提出辞职

  今天上午9时50分,法官一行再次来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就大刚的情况进行调查,这一次因有媒体跟随采访,法官的工作相比上一次顺利了很多。在安保部办公室等候了40余分钟,相关负责人出面接待了法官。

  据负责人讲,自今年10月8日大刚便没来上过班,单位按照旷工进行了处理。负责人说,上一次法官来过后,他们电话联系了大刚,大刚自称私事,与单位无关,口头辞职。11月4日,大刚快递了一份辞职信。由于辞职信上的落款时间有问题,单位再联系大刚却找不到人了。

  上午,法官给出期限,要求单位配合提供大刚的人事档案、就职情况及相关银行账户信息。

  记者了解到,由于本案涉及身份关系,法院希望大刚能协助查明事实。这也是法官亲自上门的原因。如大刚坚持不露面,法院将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并缺席审判。届时,大刚相当于放弃了举证质证以及答辩的权利。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本报记者张蕾 文并摄

【编辑:王忠会】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