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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被控破解密码盗刷购物 涉案金额13.5万元

2015年11月10日 16:2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21岁小伙被控破解密码盗刷购物

  涉案金额13.5万元 上午受审他否认犯罪

  本报讯(记者张蕾)21岁的马某被检方指控通过互联网破解中欣银宝通消费卡的密码,在中欣网上商城消费,涉案金额13.5万余元。但今天上午在东城法院,马某因涉嫌盗窃罪指控出庭受审时否认犯罪,并多次反问公诉人:“你怎么能证明?”

  马某1994年出生,被捕时处于无业状态。检方指控,2014年10月至11月,马某非法获取大量北京中金安泰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欣银宝通卡的卡号和MD5值,利用互联网对MD5值进行破解,并获得对应密码,后使用以上卡的卡号和密码在中欣商城为手机充值话费,购买中石化充值卡等实体卡和京东卡等电子卡,消费金额共计13.5万余元。2014年12月,马某在外地家中被抓获。公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马某提起公诉。

  “我认为我的行为没有犯盗窃罪,因为这些卡都是我花了钱的。”马某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的,“我在中欣商城消费的卡都是上家发给我的有密码的卡。”

  根据马某的说法,他所做的就是上家以七三折到七五折的价格卖给他购物卡,他在互联网上通过QQ寻找下家,下家需要什么东西,他就用购物卡购买,一般就是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卡、家乐福的购物卡等,然后再以市场价七几折到九几折的价格卖给下家。马某赚取的就是中间的差价,据他讲总共也就赚了几千元钱。

  马某嘴里的上家是一名姓张的男子。当初马某也是通过QQ认识张某的。法庭上,在回答公诉人以及法官的询问时,马某显得有点激动,“我觉得现在网络很发达,我从别人手里收购购物卡,再卖给下家,我觉得这很正常。他(指张某)告诉我这些卡都是他的,我才愿意为他找下家,我怎么知道这是他偷的卡?我消费的钱都给他结账了,这怎么能构成盗窃罪呢?”

  然而,北京中金安泰公司工作人员的证言显示,中欣银宝通卡若用于线下消费,不需要密码,但若想在线上使用,则需激活卡片并设置支付密码才能消费。犯罪分子正是通过入侵公司的数据库,盗取客户的卡号和密码,从而在网上商城消费使用。该公司因陆续接到70起客户投诉,说卡上金额无故减少,遂报案。后该公司对受损失的客户进行了退赔。

  检方向法庭提交了一系列证据。检方表示,根据司法鉴定结论,中欣商城提供的7万余条消费卡账号和密码中有4507条与马某电脑中的账号、密码相吻合。虽然马某称自己从未登录破解MD5值,但其电脑中相关缓存记录就有108条。但马某却反问公诉人:“你怎么能证明我解码的108条记录就是中欣商城的MD5?”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J009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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