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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 相关领导将被问责

2015年11月18日 15:29 来源:中青在线 参与互动 

  进入11月以来,黑龙江省连续发生了几次较严重的雾霾天气,黑龙江全省市级以上城市空气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对此下发《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中提到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各地可根据需要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产生扬尘的相关施工和作业等应急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组织领导不力的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将被严肃问责。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排查、督查力度,加大对燃煤设施和燃煤堆放的监管力度,严控散煤特别是劣质煤使用,严控秸秆野外焚烧。通知还明确了省内各地市在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权责。

  各地可根据需要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产生扬尘的相关施工和作业等应急措施。燃煤电厂和供热企业在保证供热达标的前提下,采取发电和供热调控措施,优先安排高效低排放机组、锅炉生产,限制或停止低效高排放机组、锅炉生产。钢铁、水泥、石化、工业窑炉等重点企业要采取错峰生产等限产或停产措施。

  省政府还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应对重污染天气组织领导不力的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吕博雄)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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