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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手告四川平昌文物局副局长“假唱”案开庭

2015年11月19日 15:35 来源:四川在线 参与互动 

  11月1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女歌手芦菲状告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假唱”案,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芦菲推上被告席的,除了周莉萍,还有平昌县人民政府和平昌文化馆。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芦菲及其代理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在侵权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0万元以及相关诉讼费用。平昌县人民政府、平昌县文化馆以及周莉萍代理人均答辩认为,芦菲不具有主张权利的主体资格,没有证据证明芦菲是《江口水乡》的创作者或参与者,因此请求驳回芦菲的诉讼请求。

  据悉,此前,芦菲以《江口水乡》原唱身份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平昌县文化馆赔偿芦菲相关费用15万元,芦菲不再追究平昌县文化馆及相关单位、个人责任。在平昌县文化馆履行调解协议后,芦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庭审中,该院合议庭充分保障原被告权利,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案件将择期宣判。

  新闻链接:

  去年11月,女歌手芦菲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周莉萍等原告。芦菲声称其演唱歌曲《水墨平昌》,在报送参选平昌县城市形象主题歌时,从全国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但后来这首歌却被更名为《江口水乡》,且在自己不知情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由周丽萍假唱,上传至网络,构成侵权。(郭毅 记者 刘春华)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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