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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家庭暴力案呈增长态势:缺乏沟通忍气吞声成主因

2015年11月25日 08:0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对近年来审理的案件分析发现,家庭暴力案件呈增长之势,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的“杀手”之一。那么,婚姻双方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遭受家庭暴力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怀疑妻子有外遇

  非法拘禁获刑罚

  家住南阳市桐柏县的刘某常年外出打工,妻子魏某在家照顾年迈的公婆和年幼的孩子,并耕种所承包的土地。2013年春节前夕,刘某回家过年。在一次和邻居吃饭的酒桌上,听一酒友含蓄地说,在座的人中,有人在外辛辛苦苦,但挣的钱都让媳妇在家养汉子了。

  刘某听后,便怀疑对方所说的就是自己的妻子魏某。回到家刘某就对魏某旁敲侧击,见不凑效,就将其单独捆绑起来拷问,并拒绝父母及子女的劝解。在对魏某所拘禁的3天里,刘某多次采取打耳光、拽头发、皮带抽、泼冷水、言语威胁等方式,对魏某进行虐待,导致魏某身上多处受伤。

  后来,魏某在邻居的帮助下顺利逃脱并报警。最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飞舟解释说,本案中被告人刘某仅凭酒桌上的几句话便捕风捉影,怀疑妻子有外遇,并限制妻子人身自由,还采用殴打、辱骂等手段对妻子进行人格侮辱和身体伤害,其行为未达到故意伤害的情形,但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实践中,像这样的案例还有不少,究其原因就是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夫妻双方缺乏必要的沟通和理解,从而酿成恶果。

  王飞舟建议,夫妻之间在确保互相忠诚的基础上,应注意加强沟通,在一起时要多通过聊天等形式,消除生活中可能存在的误会和不解。长时间不在一起的,也要经常通过电话等方式交流,避免互相猜忌。同时,夫妻双方要自觉破除一些不正确的封建思想影响,做事一定要有真凭实据,即便发现对方有不忠诚行为,也应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进行处理,而不应通过私力方式解决,因为这些方式往往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不堪被长期折磨

  妻子将丈夫杀害

  童某与闫某系夫妻关系。婚后,童某发现闫某嗜赌且懒惰,全家生活基本由童某辛勤操持,丈夫几乎不管不问。二人为此时常吵架,闫某还经常对童某实施家庭暴力。但考虑到孩子已经出生,童某就对闫某的行为一忍再忍。

  2012年4月的一天,闫某再次向童某要钱去赌博,童某不给,二人动手并发生争执。在争执中,童某扑到闫某身上,用双手掐住其脖子,回想起闫某的种种恶行和自己长期忍受的屈辱,便没有松手,直至其窒息死亡。

  第二天,童某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如实供述了不法行为。最终,童某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孙锐说,童某作为一名中国传统女性,不仅要维持整个家庭的日常生活,还要忍受着丈夫闫某的家庭暴力,致使夫妻之间积怨较深,可以说,闫某的种种恶习以及童某的忍气吞声是本案发生的重要原因。法院也正是基于此,最终对童某作出相对较轻的判决。

  孙锐建议,如果婚姻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恶习,应该尽可能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进行挽救,一旦无可救药,要及时对婚姻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可以选择离婚的方式解脱。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可通过基层组织或妇联等进行协调,也可通过报警求助。

  婚后遭遇冷暴力

  起诉离婚获支持

  张某和刘某是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后,张某通过考试进入南阳市一事业单位工作。老家在豫北的刘某为了爱情,放弃家里安排好的工作,毅然随张某到南阳发展。婚后,没有工作的刘某与婆婆在照看孩子、日常家务、亲戚来往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并时常因这些琐事发生争吵。张某起初还从中极力办好“双面胶”的角色,慢慢地便开始将天平向母亲一边倾斜,对刘某横加指责,凡事都把责任归结到刘某身上。再后来,张某每天以有应酬为由,醉醺醺地很晚回家,或者干脆长时间不回家,即便回到家也没有好脸色看,对刘某的事一概不管、一概不问,家庭陷入毫无生机的冷战。

  这种情况持续一年多后,刘某与丈夫张某之间的隔阂也越来越深。最终,刘某到法院起诉离婚。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尹庆文说,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快、婆媳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认知分歧等,都是出现婚姻不幸和家庭冷暴力的直接诱因,近年来法院审理的这类案件也正呈增长趋势。

  丈夫酒后施暴力

  妻子起诉获赔偿

  2011年春,马某与邻村的蒋某结婚。婚后,小两口吃苦耐劳,经营的烟酒店越来越红火。有了积蓄后,有点飘飘然的马某隔三差五和新朋旧友们一起吃饭,经常醉醺醺地回家。当初,蒋某心想丈夫也不容易,再说,多认识几个朋友也好,就没有过多理会。谁知丈夫喝醉之后,回家总是找事儿。起初是骂,后来就打,蒋某苦不堪言,但丈夫酒醒之后,立马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对自己的错误悔恨不已。其间,马某的父母及亲朋好友也都多次对其进行劝说,甚至派出所也介入处理过,但这些最终都变成马某醉酒之后打骂蒋某的理由和借口。

  2014年底,对马某彻底失望的蒋某到法院起诉离婚,并提出要求马某进行赔偿的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判令马某支付蒋某损害赔偿金两万元。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清军说,“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在农村地区一定范围仍然存在,有的地方甚至还比较突出,马某和蒋某就是典型的一对。蒋某一度认为丈夫在外边吃吃喝喝、交交朋友对家庭是件好事,殊不知,正是她的这种传统观念和错误认识,最终不仅害了丈夫,也害了自己。

  赵清军建议,丈夫出现不良嗜好,妻子要第一时间进行劝说制止,也可通过家长介入、亲友帮助、基层帮扶等途径帮助。 □记者 赵红旗   制图/高岳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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