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江一少年微信朋友圈募捐 拿善款买苹果手机获刑

2015年12月15日 21:0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浙江温州一少年在微信上发起募捐,声称为一财政困难的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结果却将募得的2.62万元善款用来为自己购买电子产品。15日,该少年被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17岁的小向(化名)是温州人,初中毕业后没再上学。据代理律师称,小向曾是一名热衷公益事业的少年。

  2014年10月9日至2015年2月26日,小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声称某学校条件困难,需要爱心人士捐款,购买教学设备,并留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这条信息随后被很多人转发。爱心人士章某等人看到后,添加了小向的微信,并通过小向提供的银行账户捐了爱心款。

  经法院查明,共有6名爱心人士捐款合计2.62万元,然而,小向没将善款捐给学校,而是全部用于个人花销,给自己买了一部苹果手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数码相机等物品。2015年3月9日,小向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在案件审理期间,小向的家属则代为退还了2.62万元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小向是自首,且家人代为退还全部赃款,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院表示,小向家属退还的违法所得将全部返还给各被害人。法院同时提醒公众,对微信朋友圈发起的募捐要认真核实情况,避免上当受骗。(记者陈晓波)

【编辑:孙静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