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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一民营医院集资诈骗逾亿元 8人获刑

2015年12月19日 16:2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经营的民营医院利润不过百万元,却虚假宣传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累计逾1.6亿元。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该市圣得康医院集资诈骗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赵伽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伽俐犯罪前经营着利润不过百万元的民营医院,却制作内容夸大、虚假、失实的宣传资料,未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通过传单、推介会等方式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收到的集资款除支付本金外,大部分被用于挥霍性投资、开办不能赢利的企业,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冯建伟、王孝忠等5人都以非法获得巨额投资款提成为目的,与赵伽俐共谋后,分别组织社会闲散人员非法集资,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另外2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查实,被告人赵伽俐等人非法集资总额超过1.6亿元,退付本金及利息4452万元,实际集资诈骗数额1.2亿元,有据可查受害群众达4331名,未支付的借款协议达6101份。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伽俐等集资诈骗案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案情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依据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陈晨)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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