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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未备案 发生纠纷学员难维权

2016年01月06日 10:51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 

  5日,本报刊发新东方新建学习中心未在新建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备案,涉嫌违规办学的报道,引发社会关注。按照相关规定,虽然“新东方”总校在其所在地东湖区教体局办理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但若在其他区县开设学习中心,必须到当地的教育部门进行备案申报。那么,不备案对于学员又有何影响,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市教育局:敦促东湖区教体局全面排查“新东方”教学点

  对于新东方涉嫌违规办学的报道,南昌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已敦促主管部门东湖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就南昌新东方所有教学点备案情况做一个排查,只要开办了教学点的,就一定要到所属区县教育部门备案。

  报道中曾提到,南昌市东湖区新东方语言学校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中,办学内容为学前、中小学外语文化艺术培训。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新东方培训机构还开设了物理、化学、数学等辅导课程。对此,南昌市教育局回应称,市局也要求东湖区教体局对南昌新东方培训内容做一个全面整顿,查看有没有超出办学内容的教学课程,是否具备相关办学资质。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是否符合办学内容要求,主要把握权限在东湖区教体局。因为教学点申请备案后,教育部门会派人到现场实地查看,办学点也需要提交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办学场所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等材料。

  东湖区教体局:周五回复本报排查结果

  对于本报的报道,南昌市东湖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教育科何姓工作人员回复说,南昌新东方所有教学点相关资质正在核查,需要一个过程,周五会给本报一个调查结果的回复。

  对于南昌新东方培训内容是否符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中所示的办学内容,何姓工作人员表示,数理化等培训课程涵盖在“中小学外语文化艺术培训”之中。

  5日,新建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教育科邓科长告诉记者,他正在乡下调研,回来后会尽快到新东方新建学习中心查看,对其未备案行为责令整改。

  南昌新东方:架构调整导致申报延误 正在积极申请

  5日下午,南昌新东方语言学校市场部唐姓相关负责人回复本报称,新建区教学点确实未备案,原因是学校内部架构调整导致衔接方面出了问题,致使新东方新建学习中心延误了申请,目前正在积极准备材料申请报备。

  而据了解,新东方新建学习中心已经开业近一年。

  律师:未备案易造成维权难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太金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民办学校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此外,根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该校未在当地教育部门备案,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

  “没有备案,学生及学生家长就无从真正了解到学校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等情况。对于学校的一些违规和违法行为,相关部门的监管就受到一定的影响。一旦发生纠纷,会面临维权难。”刘太金律师说。(信息日报记者修杰淼、实习生黄丽琴/文)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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