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未到婚龄找哥顶包登记 离婚被哥索2万赔偿

2016年01月11日 13:5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 

  最近,家住的崇州文锦江镇的赵星(化名)有些郁闷。

  一边是家中兄长,一边是生活多年的妻子。但离奇的是,赵星的妻子却在跟兄长闹离婚,大半个村子都晓得了。

  1月9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崇州法院了解到,法院近期宣判了一起兄长与兄弟女友闹离婚的案件。几年前,未到法定婚龄的赵星在得知女友怀孕后,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的相关处罚,一家人商量出一条“妙计”,让符合条件的兄长跟女友假结婚。

  不料,如今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时,兄长却不同意了,他认为自己已成了已婚人士,今后的择偶会受影响,“要给2万元赔偿,才解除婚姻关系。”

  假结婚/

  男子未到婚龄 找哥哥“顶包”登记

  “结婚的时候,弟弟年龄不够,让大哥去顶包的。”最近,崇州文锦江镇上,一桩离奇的离婚案已经成了村民茶余饭后的谈资。

  2011年,赵星得知,自己交往了一段日子的女友李梅(化名)怀孕了,双方家庭也商量着尽快给孩子们办个婚礼。但是,一个大的问题摆在眼前,作为男方的赵星还未满22岁,不够法定结婚年龄。但眼见女友肚子一天天变大,两家子都急了。

  为了避免非婚生子以及孩子出生后的户口等问题,一家人商量后,决定让还未成婚的赵星大哥“顶包”办理结婚登记。

  孩子出生后顺利上了户,家中也没受到任何处罚。很快,赵星也等到了法定婚龄后,李梅就跟大哥提出了解除婚姻关系。

  但是,却遭到了拒绝。大哥认为自己很“委屈”,当初答应“假结婚”后,导致他从未婚青年变成了已婚人士,今后在择偶时会受到影响,“要赔偿我2万元,才答应离婚。”

  闹离婚/

  “结婚”后未共同生活 法院已判定离婚

  这桩离奇的离婚案一度闹到了当地法院。

  经法院审理查明,两人于2011年5月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了法律上的一对“夫妻”。但两人在婚姻期间,并未置办共同财产,也无共同债权、债务。此外,李梅实际上是与赵星过着实际的“夫妻”生活,

  同时,两人在登记结婚时,并不是基于男女感情,而是为了规避计划生育政策,掩盖非法目的。

  此外,法院在走访当地村民后,村民也认同他们两人为叔嫂关系,两人从未有过共同生活,所以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但法院对两人的结婚动机分别给予了严肃批评。至于大哥感觉委屈提出的2万元补偿金,法院认定没有法律依据。

  法庭当庭作出判决,依法准予李梅和大哥解除婚姻关系,并判决孩子由李梅抚养。宣判后法庭给双方分别进行法律预告和思想上沟通,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崇法宣 记者 杨力)

【编辑:魏巍】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