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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后开车拒捕 碾压刑警一审获刑13年

2016年01月21日 10:0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去年7月9日,廉江男子龙成勇与同伙在广深高速厚街南服务区盗窃他人车内财物,在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抓捕过程中,龙成勇开车拒捕,将一名民警撞成重伤后逃逸。后龙成勇及其同伙相继落网。昨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盗窃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龙成勇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归案之初隐瞒部分事实

  此前庭审时,龙成勇只承认他犯有盗窃罪,对被指控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否认,称并无故意撞执法民警,事后藏匿龙成勇的赵宗柳亦拒绝认罪。龙成勇的同伙彭清绍、龙锦波则当庭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多项证据足以证实,案发时龙成勇、龙锦波已发现被民警围捕,龙成勇随即驾车强行撞开高速公路服务区入口处车辆,逆行驶入高速公路后掉头进入车流较为密集的主干道逃窜,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客观上造成了围捕的郑警官被龙成勇所驾车辆撞倒在地又碾压致其受重伤及多车损坏的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龙成勇、龙锦波虽是自动投案,但归案之初均各自隐瞒部分盗窃犯罪事实,庭审中又刻意回避拒捕时冲撞车辆逃跑的事实,拒不供认全部犯罪事实,依法不应认定为自首。赵宗柳在归案之初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但在检察机关审讯及庭审中又予以否认,可见其悔罪不彻底,依法不予从轻处罚。彭清绍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龙成勇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盗窃罪判处龙锦波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以盗窃罪判处彭清绍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窝藏罪判处赵宗柳有期徒刑1年。

  ■案情回放

  服务区内盗窃拒捕撞伤民警

  31岁的廉江男子龙成勇自去年6月开始,伙同两名老乡彭清绍、龙锦波,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盗窃过往车辆上的财物,一个多月内作案9宗,其中5宗盗得财物总价值约3万多元。

  去年7月9日下午,龙成勇与龙锦波在广深高速公路厚街南行服务区盗窃时,被公安人员发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郑浩源接报后组织干警前往抓捕,其间,龙成勇开车将郑警官撞倒,并从其身上碾压过去,致使郑警官身体受伤达到重伤二级。

  之后,龙成勇驾车逃至廉江老乡赵宗柳处躲藏。赵宗柳明知龙成勇、龙锦波存在犯罪行为且已被公安机关通缉,仍协助二人藏匿作案车辆并为其提供食宿。

  一周后,警方将赵宗柳抓获归案。翌日,龙成勇、龙锦波向廉江市公安局投案。8月,彭清绍也被警方抓获。(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黄彩华)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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