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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纪严于法”震慑中共干部如实汇报个人事项

2016年01月27日 21:2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时值岁末,中共的中层以上干部们要完成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向党组织如实汇报包括婚姻状况、收入所得等个人有关事项。

  按照规定,中共领导干部们必须在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上一年度个人有关事项。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需要如实汇报的个人事项包括婚姻状况、出国(境)、收入、配偶及子女从业、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投资、股票、基金、房产等十多个方面。

  今年,不少领导干部填报完个人事项后感到“报告范围更广、报告内容更细,填报要求更严”。

  “房产面积少报1个平方米要写情况汇报”“房产地址要具体填写到门牌号,面积、交易价格要求填写具体数字”“投资注册企业状态为‘吊销未注销’的也需要填报”……不断出台的新规让干部们感到头上的“紧箍咒”越来越紧。

  中共中央党校副教授吴辉表示,作为一项反腐倡廉的预防性制度,看上去严得“几近苛刻”的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并非小题大做,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且具有操作性的举措,它的“升级”和“细化”反映了中共反腐态度的坚决和措施的与时俱进。

  作为中国唯一的执政党,中共一直把“党纪”置于比“国法”更严格的地位。近年来,不少落马的中共高官最初都是“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能否如实填报个人事项不仅是考察党员干部能否“严明党纪”的表现,而且藉此也成为中共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中共要求,“凡提必核”“只要瞒报漏报就取消提拔资格”。

  从去年开始,中央要求加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力度,规定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

  据悉,北京、山西、贵州、海南等地已开始在地区部分或全部范围内将正科级纳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范围。

  这让不少人感叹中共对党员干部要求之严。但更多党员干部认为,没有问题的官员就不会怕,通过申报,财产反而能够得到法律保护。

  去年,全国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副处级以上干部有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通过开展抽查核实,促进领导干部增强了规矩意识。

  “这些数据折射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只要严格执行,的确可以发现问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说。

  事实上,早在1995年,中共中央就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等相关文件。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使推行报告制度成为深化党建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任建明说,党员领导干部申报制度、民主生活会、批评自我批评等,都是党的优良传统,“把我们的老传统、老手段坚决地贯彻使用起来,特别是在最基层用起来,非常有用和必要。”

  不久前,中组部明确了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管理系统,将个人事项信息准确、完整录入数据库,逐项进行校对,确保录入信息与领导干部填报情况一致。

  吴辉表示,从趋势上看,从严申报是为未来官员个人财产公示创造条件,为未来实现官员的财产信息与公安、税务、国土、房产管理等部门的信息联网提供很好的基础。新华社记者 詹婷婷 李云路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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