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天津市和平区原常务副区长石季壮被开除党籍

2016年02月16日 08:1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互动 

  天津市和平区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石季壮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据天津市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对和平区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石季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石季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等,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操办婚事、借机敛财,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钱色、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在执照审批、项目规划、土地竞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银行卡。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石季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持清正廉洁,但其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天津市纪委审议并报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石季壮开除党籍处分;由天津市监察局报请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依纪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天津市纪委)

【编辑:叶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