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丈夫因家庭问题锤杀妻子 一审获判15年

2016年03月21日 13:5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丈夫锤杀妻子一审获判15年

  (记者郑羽佳)53岁的黄志亮得知自己在外辛苦打工期间,妻子有了别的男人并从家中搬离在外租房居住。气愤之下,黄志亮来到妻子出租屋内,与妻子发生口角后持羊角锤击打其头面部致妻子死亡。案发后,黄志亮自杀未遂,被公安机关查获(本报去年10月29日曾报道)。昨天记者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志亮有期徒刑15年。

  去年10月28日,黄志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审。

  检方指控,2014年6月16日晚上8点左右,黄志亮在大兴区采育镇一出租屋内,因家庭问题与妻子薛某发生口角,后持随身携带的羊角锤多次击打薛某头面部,致薛某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第二天,黄志亮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查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志亮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黄志亮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编辑:王忠会】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