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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律师登报向洪道德致歉 被诉诽谤罪

2016年03月27日 06:29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新京报讯 (记者林斐然)2015年6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指聂树斌案代理律师陈光武在博客、微博发表的文章损害其名誉,向北京海淀区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陈光武诽谤罪的刑责。

    昨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日前出具刑事调解书,陈光武在调解书中承认自己在素无交往的情况下捏造事实攻击洪道德,愿意认罪并真诚悔罪,公开进行赔礼道歉。

    聂树斌案律师批洪道德无德

    2015年4月28日,山东高院曾就聂树斌案召开听证会,洪道德作为法学专家代表参会,会后,媒体引用了洪道德对于此案的部分观点。而陈光武在博客和微博中对这些观点表达了不满。

    2015年5月2日,陈光武在其新浪博客和新浪微博上发表了题为《洪道德教授,无道无德》的文章。洪道德向海淀区法院提交的自诉状提及,文中出现多处捏造、损害其名誉的事实,如“把道德镶嵌进名字里的洪道德,竟然完完全全的丧失了道德”等。截至2015年5月14日证据保全之日,上述文章在博客和微博的点击和转发量均超法律规定数倍,因此请求法院依法追究陈光武诽谤罪的刑事责任。

    海淀区法院于2015年6月16日受理此案。

    经调解洪道德放弃刑事指控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刑事调解书显示,该案件已由海淀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并主持了调解。

    刑事调解书称,自诉人洪道德与被告人陈光武素无交往,其从未有针对被告人陈光武的言行,双方之间自诉人洪道德并无过错和不当;而被告人陈光武却在博客和微博上捏造事实辱骂攻击自诉人洪道德,网文《洪道德教授,无道无德》多处说法存在侮辱和捏造,严重伤害了自诉人洪道德。

    调解书写明,被告人陈光武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诽谤罪,愿意认罪并真诚悔罪。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要求陈光武在《法制日报》刊登道歉声明,并在微博和新浪博客公开置顶之前的协议,洪道德也自愿放弃对被告人陈光武的刑事指控。

    昨日上午,洪道德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自2015年12月22日开始,经过法院5次调解后,双方于今年3月22日晚签署刑事和解协议书。而陈光武此前承诺赔偿100万元,由于8名朋友违背承诺,不愿意帮其募集赔偿款,在法院协调下,自己同意免除陈光武的该笔费用。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陈光武已于3月25日晚近11时发布微博和博客,承认此前发布的网文有多处说法存在侮辱或捏造,自己的行为构成诽谤罪,愿意认罪并且真诚悔罪,公开向洪道德教授赔礼道歉。此外,《法制日报》昨日第七版左侧也刊登了陈光武这一道歉声明。

    陈光武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双方就此事已达成和解并结案,自己对此没有更多异议。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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