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旧房免费换新房?聋哑老人信了房子没了(图)

2016年04月15日 09:1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 

 因为天生失聪失语,只能靠写字和手语交流,4月13日,躺在病床上的成都市民张先生,不停地打着手势表现他的无奈。

  2011年,听朋友说只要办点手续,就能拿旧房换新房,他便跟着朋友去办“手续”。不料,所谓“手续”,其实是房屋转让合同!稀里糊涂的他,竟然把房子无偿转让给朋友。

  为了讨还房子,张先生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12月,法院终审判决,老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房屋转让合同无效。只不过,这套房子扯上抵押贷款,至今没有回到他名下,这让张先生很无奈。

  遭遇

  天上掉馅饼“朋友”帮他免费换房

  今年70岁的张先生夫妻俩退休多年,住在成都水井坊一老小区,房子不大只有57平米。

  夫妻俩都有不同程度的失聪失语,平时只能靠手语和写字板交流,他们唯一的儿子张力(化名)在外上班,没有和老两口住在一起。

  由于老人卧病在床,无法有效交流,张力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讲述了父亲的遭遇。

  2011年7月,张先生平时认识的一位女子,主动找到了他,称他家的房子太小、太旧,“她还说,她女儿刘薇(化名)有门路,只要去办一点手续,就可以用旧房子免费换新房子”。

  信以为真的张先生,当时就跟该女子说好,由刘薇带着他去办手续,旧房换新房。

  8月1日,刘薇驱车带着老两口去办手续。识字不多的张先生,按照刘薇的要求,签了名,盖了手印。想到可以不花钱换新房,办完手续的他,有些窃喜。

  银行找上门房屋被抵押贷款20万

  此后,张先生一直在家等待,直到2013年10月,仍然一点动静没有。10月的一天,两名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年轻男子,突然找上门来,这让张先生摸不着头脑。

  原来,张先生当初去和刘薇办理的手续,根本不是什么旧房换新房的手续,而是房屋转让合同!合同显示,张先生以9.7万的价格,将自己唯一的住宅,转让给了刘薇。

  之后,刘薇用这套房子做抵押,办理了20万元房贷,从2011年至2013年,她一直玩失踪不还款,银行催款找不到人,这才上门收房子。

  张力出示的合同复印件显示,这份转让合同上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可付款金额却是0,付款对象也是空白。他认为,这份合同到处都是漏洞,摆明了是欺骗。

  申诉“朋友”过户之后玩失踪

  法院终审:老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无效首次判决:银行有权用房抵债

  为了求证银行的说法,张力拿到了由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2013年12月,贷款银行提出上诉,起诉刘薇,要求其限期归还本息合计26万元的贷款,同时享有抵押房屋的优先受偿权。

  但是,拒不还款的刘薇当时已经失联,法院找不到人,案件于次年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查明,刘薇在取得20万元贷款后,在银行多次催收的情况下,她拒不还款,还玩起了失联。

  锦江法院遂判决,刘薇应当限期归还26万欠款,同时享有抵押房屋的优先受偿权(如果刘薇限期不还款,拍卖这套房屋后的钱款,银行有权优先取得,用于偿还贷款。)

  直到此时,张力才确认,房屋转让已经成为事实,如果刘薇再玩失踪,父亲的房子,就要被拍卖,用于还款。

  蹊跷合同:家人指其中早有算计

  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初的房屋转让合同,到底是否有效,到底是正常转让,还是骗房?

  张力认为,父亲天生失聪、失语,文化程度也很低,根本不懂什么房屋转让,办什么手续,以至于被刘薇所骗,签下了这份转让合同。

  “一套57平米的房子,靠近一环路和东大街,怎么可能只卖9.7万?”他说,退一万步讲,就算父亲把房子卖给了刘薇,可卖房所得的9.7万,至今也没个踪影,“卖了房子,原房主还一直住在里面?哪有这种道理。”

  同时,房屋是2011年8月1日转让的,仅仅过了一周,刘薇在9日就拿到了20万贷款,这不正常,“这不是早就算计好了,准备骗我爸。”

  此外,刘薇欠银行20万贷款后,完全可以把这套房子卖了,还贷款绰绰有余,为什么玩失踪?

  基于以上考虑,张力认为,刘薇其实是有心欺骗老父亲,房屋过户之后,马上玩起了失踪。

  法院终审: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为了讨还房子,张力提出上诉,状告刘薇,请求法院判决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把这套房子退到父亲名下。这一次,刘薇依然玩失踪,没有到庭答辩。

  2015年7月,成都锦江法院判决认为,经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张先生夫妻俩都被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因此,张先生和刘薇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直到此时,刘薇终于坐不住了,主动向成都中院提出上诉,坚持认为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不过,这一次她依旧没有出庭,只是委托律师出席。

  2015年12月,成都中院终审判决,维持锦江法院原判,双方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两审法院均作出判决,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照理说,张先生应该可以拿回自己的房子,可是,因为中间牵扯到26万抵押贷款,这套房子至今仍未回到他名下。

  26万抵押贷款谁来偿还?张先生能不能拿回房子?目前还是个未知数,赢了官司,却拿不到房子,这也是一家人最头疼的问题。

  目前,张力准备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再次提起上诉,讨回自己的房子。

  律师说法

  可另行起诉

  要回房屋

  重 庆 周 立 太(成都)律师事务所王欢律师分析称,根据法院终审判决,因张先生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刘薇应当返还房屋,给张先生造成损失的,张先生还可要求其他赔偿。

  此外,因刘薇用此房屋去银行抵押贷款,造成该房屋所有权存在他项权瑕疵,刘薇应当清偿贷款,注销抵押,并有义务协助办理,将房屋过户给张先生。

  他建议,张先生可以另行起诉刘薇,首先要求其偿还银行贷款 ,其次要求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智

  摄影雷远东

【编辑:高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