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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疑似被拐儿童”的两难困境

2016年04月28日 15:1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图为网友“通州格格”所发布的微博截图。

  本期策划 李嘉瑞

  遇到疑似被拐卖的儿童,我们应当怎么办?报警!这是很多人的选择,也是正确的选择。可是,最近在北京地铁上发生的一件事,却引起了争议,也带来了思考。车厢里有一位带着孩子的中年妇女,孩子一直哭闹,妇女却无法安抚。有的乘客怀疑,孩子是被妇女拐来的。这时,一位“见义勇为”的男士出手了,他要求妇女出示身份证,并要求妇女立刻下车接受警方检查。

  后来警方确认,妇女和孩子是祖孙关系。原是误会一场,此后却引起了广泛争议。男士被质疑无权查妇女身份证,更被质疑无权限制人身自由。他的行为在“见义勇为”和“违法行为”之间徘徊。但如果放任不管,则可能失去了拯救孩子的好时机。管,还是不管,似乎怎样做都不对,这简直成了无解的问题。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

  核心事件

  怀疑妇女拐卖儿童

  男士阻拦带她下车

  4月14日的16点31分,网友“通州格格”在微博上发布了两张照片。照片中显示,一名中年女子怀抱着一个幼童,坐在地铁车厢的座位上,小孩在哭闹。“通州格格”配发了一段文字:“刚才地铁五号线里有个小孩狂哭。带他的人声称是他奶奶。但小孩怎么安抚都无效。这时她前面那位男士问她是不是孩子的家人。妇女有些语无伦次。说孩子第一次坐地铁害怕。然后男士(超勇敢有些感动)说,你别坐了,下站跟我下车吧,咱们找警察核实下。”

  “通州格格”向本报记者回忆,在车上时,那位男士一直问那位妇女有没有身份证。后来,男士带着妇女和孩子一起下车去确认身份了。“通州格格”记得,当时男士一直问“你有身份证吗?”“你哪的人?”但是那位妇女一直不说话,而且孩子哭得特别厉害,感觉就是不愿意让她抱。

  “通州格格”的微博发布后,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微博被很多网友转发。在警方的调查结果未公布前,网友的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那位“见义勇为”的男士,称赞他的勇气。

  次日中午11点21分,北京地铁官方微博发布对此事的反馈,称“经与警方联系,灯市口驻站民警已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祖孙关系。”

  两种观点

  “见义勇为”还是“违法行为”?

  虚惊一场,可这件事却没有结束。警方的调查结果公布后,众多网友开始反思这件事,也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一种声音支持男士的举动,认为男士很勇敢,这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另一种声音则认为,男士无权检查他人身份证,更无权把人家强行带下车。

  持“见义勇为”说的网友认为,男士是有责任感的好公民,人们都应该这样做。一些网友说,也曾见到过疑似被拐卖儿童,但都不敢上前出手,应该向这位男士学习。还有网友说,有热心乘客遇到类似事件后,真的因此帮助警方逮住了人贩子。北京公交集团也持类似观点,其官方微博转发此事时,加了评论“好汉一枚”,并加了称赞的手势。

  另一些网友则认为男士有“违法行为”。一位网友认为,该男士的做法已经涉嫌侵犯他人人身自由,不仅不妥,而且违法。另一位网友说,随身携带身份证不是义务,没有一个人需要无端证明自己不是罪犯。还有网友说,“就算是亲人,哄不好这么小的孩子也很正常。出于正义感做什么事都行,不管给别人造成什么损失?无非是人家穿衣服穿得朴素了点。”甚至有网友担心,这种行为得到赞许后,会产生可怕后果:“中年妇女带孩子出门,因为孩子哭闹,就随时可能被身强力壮的男性蛮横扭送。”

  两种观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两种观点也都有大量的网友支持,但更多的网友开始迷茫。他们不知道,如果自己遇到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怎么办。

  声音·公安部

  要求报警核查

  总体应该肯定

  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疑似被拐儿童,如果群众发现后报警、核查,这是有必要的。当然在公安机关的高压严打和相关部门的综合治理之下,现在拐卖儿童案件的发案不多。所以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群众认为的所谓疑似“被拐儿童”,可能不是真的被拐卖儿童,而只是因为孩子哭闹等原因造成的。总的来讲,对于发现疑似被拐儿童,要求报警、核查的行为,是应该肯定的。

  声音·律师

  无权要求出示身份证

  更无权限制人身自由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互联网法律业务部副主任王维维认为,热心网友在网上发布当事妇女及孩子照片,已然侵犯了他人隐私,尤其是其中还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保护。根据2012年修正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保护包括,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这其中就有肖像权的保护。

  对于“见义勇为”男士查妇女身份证,以及要求把妇女和孩子带下车核实身份的行为,王律师认为,热心人士并非执法部门,并无执法权,无权要求当事妇女出具身份证,更无权限制其与孩子的人身自由。虽然这种限制自由不等同于非法拘禁,其程度较轻,并不属于犯罪,但也可能涉及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

  王律师认为,在不危及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市民制止犯罪是值得鼓励的,但市民应该借力于有执法权的部门。在司法实践中,制止不法侵害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也可能构成违法甚至刑事犯罪。诸如本案的类似事件中,如认为当事妇女可能涉嫌绑架,可以向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及公安执勤人员寻求协助,而非自行采取强力措施。

  声音·地铁

  通过定位车厢

  民警协助核查

  在北京地铁内部,其实已经有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此前经常用来对付小偷。如果用来解决疑似被拐儿童的问题,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北京地铁一号线的某站站长告诉本报记者,如果遇到疑似被拐卖的儿童,乘客可以记清楚孩子和大人的样子,然后尽快下车。下车后,乘客应该立刻告诉站台工作人员,并说清楚是在第几节车厢、第几个车门的位置。这样,站内立刻可以通过内部通讯系统,通知下一站、甚至下几站的站台人员。

  只要能把车厢定位准确,接到通知的站点人员就会请驻站民警一起,在站台等候,然后上车检查。这位站长说,地铁工作人员也没有执法权,但民警有,几乎每站都有驻站民警。以前,经常有乘客遇到小偷,但在车上不敢声张,就是通过这个办法请民警抓住小偷的。这个办法,对疑似被拐卖儿童同样适用。

  记者手记

  社会的进步

  只要在微博上搜索“地铁 拐卖”之类的字样,就可以看到不计其数的类似照片,照片里都是疑似的被拐卖儿童。这些都是网友们随手拍下,他们大多在微博上@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希望公安机关调查。

  其实哪怕只是拍照,也可能面对疑似人贩子的怒视甚至威胁。但即使这样,越来越多的人也不再冷漠,因为微薄之力就可能拯救一个家庭。我们开始照顾其他人的命运,这已经是社会的进步。

  “见义勇为”的拳头已经举起,我们在挥拳的同时,又开始思考是否会与法律相悖。这是虚拟世界里面好网民的进步,更是真实世界好市民的进步。“见义勇为”和“遵纪守法”,本来就不应该相互矛盾。

【编辑: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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