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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心肌梗死于公厕 无证女医生称与己无关(图)

2016年04月28日 15:52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 

  今天上午,姚某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受审 摄/记者 唐宁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和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8岁的姚某在朝阳金盏乡东窑村开设了诊所,患者周先生在这里诊治时身亡。今天上午,因涉嫌非法行医罪,姚某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受审,庭审时,姚某坚持认为自己的诊断与死者的病因没有直接关系,不应负主要责任。

  检方指控,河南籍女子姚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开设诊所从事医疗工作。2015年6月27日下午1时许,经姚某诊治后,31岁的河南籍受害人周先生死亡。经鉴定,姚某在周先生死亡过程中应负主要责任,周先生应负次要责任。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姚某的刑事责任。

  今天上午庭审时,被告人姚某表示认可非法行医的罪名,但不认可自己“治死了人”。她辩称自己曾在郑州一家民营卫校上过课,差半年没毕业。

  姚某说,周先生称自己胃胀前来就诊,“后来我就给他量了血压,跟他说让他上大医院检查一下,这病我治不了。”姚某表示,但周先生称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看在都是老乡的份上,我就给他输了点营养液。”直到公安机关找到她,她才知道周先生因心肌梗在公共厕所内死亡。经法庭调解,姚某须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当法官向其询问如何进药时,姚某说一个姓杨的男的给村里20多个小诊所送药,所以她也找这个男的进药,他说药是正规的,姚某没有检测过,但也相信了。

  庭审中,姚某坚持认为,周先生的死因与自己的诊断和治疗没有因果关系,要负责的话,也应该是负次要责任。

  法庭邀请了一位从业38年的红十字会法医病理的主任医师任先生到庭,解说诊断结果。任先生表示,自己是经过朝阳区卫计委的材料才了解到案情,此前并不认识姚某。鉴定发现,周先生是死于心肌梗,在诊疗前姚某并没有给死者做过详细的检查,姚某的行为“就好比无照驾驶的司机开车上马路然后出车祸是一样的”。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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