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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大代表李宝俊私挖地下室酿坍塌事故一案在京开审

2016年05月11日 21: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德内“挖坑代表”李宝俊受审:对指控存有意见  来源:北京卫视

前人大代表李宝俊私挖地下室酿坍塌事故一案在京开审
图片来源:北京青年报

  中新网北京5月11日电 (记者 于立霄)曾任徐州市人大代表的李宝俊因在北京一处四合院内私挖地下室,导致德胜门内大街发生坍塌,检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其提起公诉。11日此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宝俊并不认罪。

  2015年1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先后发生两次大规模塌陷。据北京市有关部门通报,李宝俊私挖18米深地下室是主要原因。同年2月1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犯罪嫌疑人李宝俊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方指控,被告人李宝俊于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间,违反建筑施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将自己所购买的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内的建设改造工程,委托给无建筑资质条件的被告人卢祖富的个体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李宝俊要求施工队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

  公诉人指出,李宝俊等三名被告在建设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造成基坑坍塌,导致相邻路面塌陷,房屋坍塌等严重后果。经鉴定,除部分被破坏房屋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约580万元。

  在当天的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围绕着施工方是否具有资质、合同签订主体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三名被告人亦分别进行了供述,并发表了辩解意见。

  李宝俊当庭表示,对于这件事情他有责任,但不构成刑事犯罪。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卢某、施工队现场负责人李某,也因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并受审。但卢某和李某均表示认罪。

  此案持续庭审6个小时。法庭未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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