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德江县纪委通报6起典型案例 6人受党纪处分
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德江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三个开刀”(在党政机关向不找熟人办不成事开刀、在司法执法系统向有理有据得不到公正结果开刀、在乡村两级向没有关系得不到公平对待开刀)专项整治典型问题处理情况。
2012年初,承包人梅某某(女)实施了德江县2010年度第二期土地开发项目第十标段的4个项目工程,2013年为争取验收过关,尽快拨付工程进度款,先后三次送礼给德江县国土局土地开发中心主任罗仕能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27000元。2016年4月5日,德江县纪委给予罗仕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梅某某还先后送给德江县国土局土地开发中心工作员杜直金香烟两条(价值人民币1200元)和劲霸衣服一套。2016年4月5日,德江县纪委给予杜直金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物。
2011年至2014年,冯华任德江县长丰乡村建站负责人、站长期间,负责该乡农村危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核、验收及补助金发放工作。2011年12月,长丰乡长丰社区村民杨某某对自家房屋实施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2万元,冯华对其验收后,支付杨某某补助资金2万元,杨某某为了感谢冯华的关照,送给冯华现金1000元。2016年4月5日,德江县纪委给予冯华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015年底,德江县枫香溪镇政府分配给龙泉村冬春救济资金13900元,龙泉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周子江在组织发放过程中,将其中的2250元发放给村民组组长王某能、王某峰、周某权、王某军各350元,发放给自己父亲周某志500元,村干部周某平之弟周某武350元。2016年3月8日,枫香溪镇党委给予周子江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016年初,德江县煎茶镇政府分配给李子村2015年至2016年度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17000元。李子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彭旭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并把经村民大会议定的困难群众名单上报镇政府,在上报名单过程中,彭旭把妻子何某香(不在受灾困难群众名单之列)的名单一同上报,何某香得到受灾困难群众补助金800元。2016年3月30日,煎茶镇党委给予彭旭党内警告处分。
村委会副主任陈以刚在上报名单过程中,把自己以及母亲刘某芝(两人都不在受灾困难群众名单之列)的名单一同上报,陈以刚和母亲共得到受灾困难群众补助金1300元。2016年3月30日,煎茶镇党委给予陈以刚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