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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为“找刺激”抢劫4次 被判3年9个月

2016年06月22日 15:47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田鑫)十六岁的花季少年,本该在校园里享受青春时光,但是,6月21日,我市某中学的小刚,却和他的几个小伙伴一起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而这一切都因半年前他的摩托车被盗而起。

  小刚是银川市某中学初三年级在校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多次获得“优秀学生”、“最佳表现奖”等荣誉称号。小刚身边的几个小伙伴都有父母给买的摩托车,这让他心生羡慕,但又不好意思向父母伸手要钱,于是他便利用暑假时间打工赚了一些钱,给自己买了一辆摩托车。

  可是骑了没几天,自己买的车就被人偷走了,这让他很气愤,他的小伙伴也很为他鸣不平。几周后的一个周末,小刚一伙人在街上骑车溜达,看见两个中学生骑的摩托车和此前自己丢失的那辆车很像,几人遂将二人逼停在路边,语言威胁后将摩托车抢走。

  经过这次事情后,小刚和他的小伙伴们发现抢劫很刺激,于是几人经常骑着车在各个街道溜达,伺机寻找抢劫目标,抢劫的目标都是骑摩托车的同龄人,在作案4起之后,终被警方抓获。

  归案后,小刚后悔莫及,但为时已晚。最终,他被兴庆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而他的小伙伴们将另案处理。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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