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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涉罪故意伤害案最多 为何上了年纪还如此冲动?

2016年06月27日 16:46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六十耳顺、七十古稀”,被古语熏陶中的中国人,曾经会不自觉地将“年高”与“得劭(道德美好)”联系起来。但是,越来越多老年人犯罪、滋事的新闻,也确实让人对这一认知起了疑虑。记者从部分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了解到,在涉及60岁以上人群且较为频发的刑事犯罪中,既有需要高超脑力和社会阅历的诈骗、合同诈骗,又有非常需要体力的故意伤害和强奸猥亵。真的是“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法律界与心理学界专家称,从犯罪人群在同年龄段所占的比例上看,老年人占比并不大,但因为他们的特征明显,更容易被人记住。不过,从个案分析,“坏人变老了”的说法,颇有一定的准确性。

  案情1

  72岁高龄犯故意伤害罪

  持刀扎伤邻居的许某某案发时已72岁高龄。出事那天的上午11点,许某某在家中听到楼上邻居家有敲敲打打的声音,觉得吵到了自己,于是先敲了敲暖气管子,可邻居却没理会,继续敲敲打打。这下许某某愤怒了,拿着一把刀上了楼。听到敲门,开门的正是住在楼上邻居洪先生。此前,洪先生的确在钉一个木头架子。他听到暖气管子的声音,但觉得这是上午,又没到午休时间,于是没有理会。

  这一个“没理会”,给自己招来了血光之灾。许某某并没有直接对邻居家的敲打声表示不满,他说:“你家厕所漏水了,漏我家去了。”说着,就要进门查看。洪先生让他进来,在厕所转了一圈,什么都没有,但他就是不走。这时,洪先生的女儿让他离开,许某某突然掏出刀来,一顿比划。父女二人上去抢刀,打斗中,许某某倒在地上,洪先生的胳膊被划开一道口子,可他的女儿却上颌骨骨折、鼻中隔骨折,经鉴定属于轻伤二级。

  许某某在公安机关供述说,他当时倒在地上,随手捡起一个锤子,抡了几下,打到谁了也不知道。由于他曾患有精神疾病,被确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加之年龄较大,法院对其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受伤害的多是邻居家人

  在顺义法院2014年至今审理过的27起60岁以上老年人刑事案件中,故意伤害案有8起,从罪名上看是最多的。其他的则包括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非法行医、妨碍公务等。

  刑事庭蔡秀法官说,老年人的故意伤害案和其他同类案件相比,起因、性质都没有特别明显的不同,既有一时口角激情犯罪,也有深思熟虑后有预谋的伤害。但是毕竟老年人体力较弱,多数案件不会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如果认罪态度好,家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大多数都能获得轻判。

  由于老人生活的空间、接触的人员毕竟和年轻人有差别,这些案子里受害的多是邻居、家人或其他熟人。

  记者查询了5月中旬至6月下旬北京各法院公布的故意伤害案判决,被告人为50后或者40后的,在200件案子中占了11件。他们当中,既有传闲话被人当面指责,一怒之下推搡对方致人轻伤的,又有开车时别了年轻人的车,被对方用远光灯晃了两下,结果停车动手,以近60岁年龄满大街追打35岁司机的。

  案情2

  老人伸魔爪 受害女童从开朗变压抑

  今年“六一”之前,北京二中院终审审结了一起猥亵幼女案。1952年出生的、头发已经花白的李某,用一条小狗引诱一名5岁女童到他的出租房,趁机将她猥亵。李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和李某相比,岁数更大的周某凶暴得多。2014年2月之前,租住在大兴黄村一处平房大院的女童陈某一直是个性格开朗小姑娘。但是就在这个月的15日,她的妈妈突然发现,已经11岁的女儿晚上突然害怕一个人睡觉,人越来越蔫,完全像是换了一个人。“她从两岁起就一个人睡,从来都没事,这段时间胆子也小了,话也少了,反正哪儿哪儿都不对。”陈某的母亲说。

  不久之后,孩子说:“我觉得憋气,难受。”家长连忙带她去医院检查,却什么都查不出来。此后的一个多月,陈某的状态越来越差,陈母甚至发现孩子下体异常,外阴特别红。陈某的老师也察觉了异样,这个学校少先队大队委的孩子平时活泼开朗,学习成绩优秀,怎么这个学期突然换了一个人?

  直到有一天,正在院子里做饭的陈母突然发现,有个人从她家窗户外向房间里窥探,等她过去,窥视者已经走了,这个人正是看院子大门的老周。这时,陈母开始觉得不妙。隔了几天,她终于找到机会,问女儿:“咱们院子里有坏人吗?”

  “有,老周!”

  “那天有人从窗户外往屋子里看,他后来进来了吗?”

  “进来了。妈妈,我害怕……”

  再深问下去,一切真相大白。

  按照孩子的说法,当年2月的一个周末,她的父母出了门,她一个人在家,“那天我忘了爸爸说的,他们不在家的时候要锁门的事儿。”门帘一挑,老周走了进来。他先说:“你爸妈都不在家?”孩子答:“不在,您找他们有事?”这时,老周突然抢过孩子手里的饮料,“咚”的一下重重放在桌上,接着扑上去说:“找他们没事,找你有事……”

  尽管时隔一个月,陈某身上已经无法检测出老周的体液,但从她稳定的陈述,家人、老师、医院分别出具的证明以及她本人对色魔的辨认结果,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定,这个1949年8月出生的老人,正是这起案件中的侵害人。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受侵害的多为未成年女童

  审理过此类老人性侵害儿童案件的法官告诉记者,性侵案件如果是老年人所为,受侵害的当然多为未成年女童,这与老年人的体能情况有直接关系。

  “这些人在庭上的辩解也有一些相似的地方,比如会强调‘我和我老伴已经多年没有性生活了,我已经没这个需要了,怎么会害一个孩子?’”但在法官们看来,如果他们所说“多年没有性生活”的供述属实,那反倒更加坐实了他们的犯罪动机:生理需求得不到释放,才向孩子伸出魔爪!

  探讨

  涉罪老人多跟家人关系不好

  北京二中院一位刑事法官对记者表示,审理老年人刑事案件,心理上一般都会比较小心,主要是怕审到半截,被告人突然出现什么意外。

  “我们庭里,从去年到现在一共8个被告人超过60岁,其中7个是诈骗或者合同诈骗。以我个人的感觉,这些被告人貌似跟家人的关系都不太好。全部这8个案子当中,只有一个人的家属曾经和我们联系并且来旁听过,其他的家人根本就找不到。”

  认知自控能力下降冲动难约束

  “中国一直有‘尊老’的传统,这其实是所有具有农业传统的国家的共性,为尊者讳、为长者讳。但其实谁都知道,并不是一个人年龄大了之后,道德水准就自然而然地提高了。”

  作为经常接触老年人心理健康业务的心理学专家,胡海波也经常会关注到所谓“坏人变老了”之类的信息。“比如动不动就会有这样的新闻:一个老头,在公交车上谩骂、殴打不给他让座的年轻人。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了一个情况,这类事情多数发生在老年男子和青年女性之间,极少出现老头要求年轻小伙子给他让座的情况。”

  谩骂、扇嘴巴之外,甚至有老年人会直接一屁股坐到女孩的大腿上。“这些行为,真的是在争一个座位吗?真的只是因为别人不给他让座吗?”在心理专家的眼睛里,其实非常简单:这是在释放生理需求。“这里面的内涵就是一种性侵犯,而且是找了一个貌似道德上合理的借口——‘年轻人要尊老,不尊老的要挨批评’。”

  胡海波说,现代人的生活条件改善,寿命延长,衰老的速度减缓,一般来说,如果老人家庭生活和睦,夫妻关系很好,双方虽然年纪大了,但还会有一些日常的亲密接触,并不一定是年轻人意义上的性关系,哪怕只是皮肤的接触,都会缓慢的释放出性的“驱力”,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也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那些让年轻人难以理解的暴力行为。

  同时,如果一个人年轻时的道德水平就比较低,年老之后,人格本身不会发生多么明显的变化,相反,认知能力却会下降,表现出来的就是自控能力变差。年轻时能够因为道德约束、利益关系强自压制下来的冲动,老了之后反倒压制不下来。

  要靠家人对老人多加照顾

  经常参加民事调解类电视节目的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陈旭律师告诉记者,年轻时受教育不足、经济生活上的拮据带来的性格上的压抑、青年时代正逢“文革”造成的道德水准巨大滑坡,让个别人年老之后愈加放纵自己的行为:“不骂不说话,开口必骂人,哪怕是好几台摄像机对着他。电视台播出前,还得把这些脏话全剪掉。”

  他说,从社会的角度上讲,很难有什么办法通过施加关爱、理解、容忍,来促使这“个别人”改变他一辈子的为人处世之道,“也许只有让他的家人多尽义务,包括经济等各方面对他们多加照顾吧。”

  本报记者 安然 J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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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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